文景之治

(Wen jingzhizhi)西汉文帝景帝时期出现的政治安定、社会经济得到显著发展的局面,历来被视为封建社会的“盛世”,史称“文景之治”。文帝刘恒(前 203—前 157),高祖中子。高帝十一年(前 196)受封为代王。前 180 年吕后死,诸吕谋乱,丞相陈平、太尉周勃与朱虚侯刘章等宗室大臣共诛诸吕,迎立刘恒为帝,刘恒在位 23 年。景帝刘启(前 189—前 141), 文帝太子,前 157 年即位,在位 16 年。文景时期继续推行并发展汉高祖以来的休养生息政策,多次下诏劝农,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同时还注意减轻人民的负担,文帝前二年(前 178)和前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

(《史记·孝文本纪》),即将田租率由原来的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并一度全部免除田租。景帝时实行三十税一,成为定制。文帝时算赋也由每人每年 120 钱减至 40 钱,徭役则由每年一次减为三年一次(1 个月)。景帝二

年(前 155)又把秦时 17 岁傅籍给公家徭役的制度改为 20 岁始傅。此外, 弛山泽之禁,促进农民的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事业的发展。还废除一些严刑苛法,如诽谤妖言法、妻孥连坐法,停止断残肢体的肉刑,减轻笞刑等。文帝时许多官吏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不事苛求,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的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文帝时期还注意抑奢, 提倡俭朴。在位期间,宫室、苑囿、服饰,都无所增益。他还屡次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他所宠爱的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不施文绣。文帝曾想建造一座露台,听说要花费百金,等于中人十家之产,于是作罢。所以,当时国家的财政开支有所节制和缩减,贵族官僚也不敢滥事搜刮,奢侈无度, 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文景两代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的结果,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封建统治也日益巩固。史载:汉初至武帝即位的 70 年间,由于国内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灾,百姓总是人给家足,郡国的仓廪堆满了粮食。太仓里的粮食由于陈陈相因,致腐烂而不可食,政府的库房有余财,京师的钱财有千百万,连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见《汉书·食货志》)。这是对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但是,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 政策归根到底是地主阶级的政策。其目的是为了稳定和加强对人民的控制, 进一步巩固封建统治,一些看来对农民有利的措施,实则对地主、商人更为有利。例如,文景时期减免田租,获利最大的是地主。因此,在文景之治安定、富足的另一面,就是土地兼并势力的日益发展。

(刘欣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