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古史世界上古史

(shijie shanggushi)世界通史的开篇,人类社会发轫期和最初发展期的历史。按照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占统治地位的观点,世界上古史是世界范围内的原始社会与奴隶制社会发生、发展和衰亡的历史。它的上限自地球上出现最初的人类时起,下限延至公元头几个世纪奴隶制生产方式在各地普遍解体时止,计时间长度约 200 万年,为世界通史体系中最亘长的段落。其中, 原始社会至少占去 99%以上的时间。与如此漫长的历史相比,近现代史仅是短暂的一瞬。

对于这段历史,马克思主义史学界存在如下一些基本认识:原始社会是人类所经历的第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极为低下, 工具从最简陋的打制石器开始,生产从最原始的狩猎采集发端,人类不得不强烈地依附于自然界,只能靠血缘纽带联结的公社才能得以生存。因此,血缘集体所有制或原始公有制构成原始社会中唯一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公社组织的管理实行原始民主制。然而,随着新石器革命在约 1 万年前的出现,原始农业、原始畜牧业随之产生,定居生活成为可能,剩余产品日积月累,社会分工逐渐展开,原始公有制已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于是,个体劳动代替集体劳动,私有制逐渐排挤并取代公有制, 阶级、等级关系渐次代替血缘关系,原始社会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至金属工具产生时,这一过渡得以完结,奴隶占有制国家从狭隘的氏族部落组织脱胎而生。

根据现有材料,奴隶制社会最初独立形成于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约公元前 4000 年代末或前 3000 年代初),继之在黄河流域、印度河流域、爱

琴海的克里特岛分别出现(约公元前 3000 年代末或前 2000 年代初),接着向世界其他地区广为扩展。由于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世界上有些地区和民族可能超越奴隶制社会阶段,但就古代几大文明地区发展的一般趋势而言, 奴隶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是一个合乎规律的过程。

奴隶制社会具有多种生产关系,其中占支配地位的是奴隶制生产关系。这一关系在古代不同时期、地点的表现形式不尽一致,但其基本特点是奴隶生产者本身为奴隶主个人或集体以及国家的财产,是主人手中会说话的工具。正因为如此,奴隶制社会中阶级对立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奴隶主阶级正是依靠直接剥削奴隶才保证了自己对整个社会的统治。此外,奴隶制社会中还存在一些其他生产关系,存在大量独立、半独立或依附身分的小生产者阶级,他们同样受着统治阶级直接、间接的剥削和压迫, 因此奴隶主统治阶级同广大小生产者阶级构成另一对本质上对立的阶级。这一对立通常以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等级斗争形式表现出来。

奴隶主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不断统治,采取多种统治形式,如君主制、君主专制、寡头制、贵族共和制、公民民主制等,但其国家的本质仍是奴隶主阶级的专政。随着各地阶级、等级斗争的尖锐化,古代世界各个地区带有不同程度民主成分的国家政体均被君主专制所取代。

奴隶制是最残忍的剥削制度,奴隶的生命几乎毫无保障。古代埃及、两河流域、中国、克里特有人殉,罗马有角斗士。但这一制度的出现打破了原

始社会的狭隘关系,促进了劳动分工,推动了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的进步, 奠定了人类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的基础,产生了许多伟大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成果,因此奴隶制社会的出现乃是充满痛苦的一种历史进步。

奴隶制社会的繁荣时间在各地因具体条件的差异有所不同。在埃及是新王国时期(前 16—前 11 世纪),在两河流域是乌尔第三王朝(前 2200)和新巴比伦王国(前 7 世纪末—前 6 世纪),在希腊是古典时代(前 5—前 4

世纪),在罗马是第二次布匿战争以后至早期帝国(前 2 世纪—公元 2 世纪)。但是,奴隶制社会是建立在残酷剥削和尖锐阶级对立基础上的,它所容纳的生产力发展余地毕竟十分有限,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劳动者与剥削者之间的阶级斗争。随着斗争的深入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窒息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奴隶制逐渐被在一定程度上解放生产力的封建制所代替。大约在公元头几个世纪,世界各地的一些奴隶制社会均已瓦解,其残余形式保留下来,并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在北美、加勒比岛屿和巴西得到复兴和异常发展。目前在世界个别国家仍可看到部分残余。

从世界范围内编纂世界上古史属于 20 世纪初叶。这是因为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整个世界联系在一起以及信息存储、传递手段的巨大进步, 专业历史工作者的视野扩大到世界各个角落;另一方面自 19 世纪中叶以来考古学、民族学、古人类学、埃及学、亚述学、中国学、印度学、古典学等学科的跃进,材料收集、整理、诠释的成果已达到全面总结、架构、解释的阶段。于是在本世纪初西方学者首先开始编写多卷本世界上古史,代表作有1928—1938 年出版的英国《剑桥古代史》等。本世纪中叶以来,依据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编写世界上古史的条件也已成熟,在社会主义国家相继问世了一些有关著作,较有代表性的是苏联科学院编写的《世界通史》头两卷。需要指出,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界内部,对奴隶制社会经济形态普遍性的认识远非一致。部分人认为这一形态仅在古代世界的局部(如古希腊、古罗马)占据过主导地位,古代东方并非奴隶制社会。也有人认为古代世界完全不存在一个普遍的奴隶制社会经济形态。

(郭小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