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协定

(Tanggu xieding) 1933 年国民党南京政府与日本关东军在塘沽签订的停战协定。1933 年 4 月,长城抗战失败,日本关东军进入华北,直逼平津。5 月 31 日,国民党政府代表熊斌与日本关东军代表冈村宁茨在塘沽进行谈判,并签订了停战协定,习称《塘沽协定》。其主要内容是:1.中国军队撤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镇、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尔后不得越过该线;2.上述地区以北、以东至长城沿线地区为非武装区域,中国不能驻扎正式军队;3.日军为确认第一项的实行情形,随时用飞机及其他方法视察,中国方面应行保护并予以便利;4.日军在确认中国军业已遵守第一项规定时,不再越线追击,并自动归还于长城之线。协定的签订,国民党政府实际上默认了日本对东三省及热河的占领, 并使中国失去对绥东、察北、冀东的完全统治权,打开了华北门户,加剧了华北危机。

(朱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