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逊

(Maidixun, James Madison 1751—1836)美国建国初期资产阶级政治家、美利坚合众国第四任总统(1809—1817)。生于弗吉尼亚的康韦港。毕业于新泽西学院。独立战争爆发后,积极投身反英革命。1776 年被选入弗吉尼亚州议会,曾负责起草该州新宪法,并与其他人一起促使州议会通过关于“独立”的决议案。1780—1783 年,为大陆会议代表。1784 年被选为弗吉尼亚州议员。 1786 年,出席安纳波利斯会议,并倡议召开修改《邦联条例》的代表会议。1787 年,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系大会灵魂之一。他提出的“弗吉尼亚方案”,是制宪的重要依据,他因此成为《美国宪法》主要起草者之一。为了争取新宪法被各州批准,他与汉密尔顿等著文作了强有力的辩护, 后被结集出版,即《联邦党人文集》。1789—1796 年,为美国众议院议员, 起草和推动美国宪法前 10 条修正案即《权利权案》的通过。麦迪逊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1801—1809 年任美国国务卿。1809 年就任美国总统,蝉联两届。在 1812—1814 年美英战争中,他任总指挥。后任弗吉尼亚大学校长。1792

年时,还曾同杰斐逊一起创建民主共和党。麦迪逊坚决反对 19 世纪 30 年代南方的州权主义,他说,“我发自肺腑的忠告和我心灵深处的信念,就是要珍惜和维护美利坚合众国,使其永存。”1836 年 6 月 28 日,病逝于弗吉尼亚奥兰治县的蒙特彼埃庄园。

(杨玉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