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上海夺权”

(Yiyue Shanghai duoquan) 1967 年 1 月在张春桥、姚文元等策划下上海以“工总司”为首的“造反派”夺取上海市党政大权的事件。早在 1966 年冬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过程中,林彪、江青就授意张春桥、姚文元煽动上海“造反派”集中力量攻击中共上海市委。 11 月 9 日成立了以王洪文(上海国棉十七厂保卫科副科长)等人为首的“上海工人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成立宣言明确提出“我们要夺权”。中共上海市委根据中央 9 月 14 日发出的《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通知》精神,对工总司不予承认。工总司蓄意制造事端。11 月 10 日王洪文纠集数千人在上海郊区的安亭车站卧轨拦车,制造了使沪宁路中断 30 个小时的“安亭事件”。11 月 13 日张春桥代表“中央文革”到沪处理,承认工总司是“革命合法组织”,他们的行动是“革命行动”。11 月 16 日毛泽东批准了张春桥的处理。工总司的成立,在全国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从此江青一伙更加放肆地煽动工人起来“造反”。接着, 12 月 30 日张春桥又支持王洪文等人制造了“康平路

武斗事件”,即王洪文调集 10 万人围攻聚集在康平路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院内要求曹荻秋接见的万余名工人赤卫队队员(“捍卫毛泽东思想工人赤卫队上海总队”,简称赤卫队, 12 月 6 日成立),打伤 91 人的武斗流血事件。这一事件又开了一个以武斗流血进行夺权的恶劣先例。这一事件也是全国武斗的开始。1967 年元旦,《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社论,根据毛泽东“展开全国全面内战”的意图,宣称1967 年“将是全国全面展开阶级斗争的一年”,“将是无产阶级联合其他革命群众,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展开总攻击的一年”。1 月 2 日毛泽东讲“开展全国全面的阶级斗争,重点是北京、上海、天津、东北”。1 月 4 日、5 日上海“造反派”接连夺了《文汇报》社、《解放日报》社的权。1 月 4 日张春桥、姚文元以中央文革小组调查员身分到上海,策划夺权。1 月 6 日以上海市 32 个“造反组织的名义召开大会, 批斗、打倒陈丕显、曹荻秋,还把几百名干部揪到大会陪斗。大会发出《通令》,夺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1 月 8 日,毛泽东对上海的夺权给予高度评价说:“这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这是一场大革命。”“上海革命力量起来,全国就有希望。它不能不影响整个华东,影响全国各省市。”“不要相 信,死了张屠夫,就吃活毛猪。”这次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的这些谈话,实际是对全国进行全面夺权的号召。1 月 9 日《人民日报》转载了《文汇报》1 月 5 日发表的《告上海全市人民书》并加了“编者按”,予以高度评价。1 月 1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名发出致“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等 32 个革命群众组织”的贺电,称赞他们的“一系列的革命行动,为全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为一切革命群众,树立了光辉的榜样”。1 月 16 日毛泽东批准了上海夺权,由《红旗》杂志评论员文章传达了他的“最新指示”:“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手里夺权, 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即无产阶级消灭资产阶级的革命。”1 月 22 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张春桥、陈伯达等人得意忘形,把上海夺权同“巴黎公社”“十月革命”相比,称为“一月革命”,把他们成立的全市政权组织叫做“新上海公社”,二月初又改名“上海人民公社”。2

月 5 日,“上海人民公社”经毛泽东批准成立。2 月 24 日改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以张春桥为主任。从上海夺权开始,全国掀起了夺权的狂风。继上海之后,山西(1 月 14 日)、贵州(1 月 25 日)、黑龙江(1 月 31 日)、山东(2 月 3 日)、北京市(4 月 20 日)、青海(8 月 12 日)、内蒙古(11 月 1 日)、天津(12 月 6 日)等省市自治区被“造反派”夺了权,宣布组成“三结合”(“革命干部、军队、革命群众”代表参加)的“革命委员会”。全国各地各级组织普遍进行“夺权”。全党全民都卷入“文化大革命”,党政领导机关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许多地方发展为武斗,许多军队领导机关和军事院校也受到冲击。夺权、武斗更加深了混乱局面。

(李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