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会

(Tongmenghui)即中国同盟会。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政党。20 世纪初,民主革命形势的急速发展,要求将分散的革命团体联合起来, 组成统一的革命政党。1905 年(光绪三十一年)7 月,在孙中山的倡议和黄兴、宋教仁等支持推动下,兴中会、华兴会和光复会等组织的代表 70 多人,

于 30 日在日本东京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决定成立中国同盟会,并以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作为同盟会的宗旨。8 月 20 日,同盟会在东京召开成立大会,到会 300 多人,来

自 14 省籍。大会一致选举孙中山为同盟会总理,通过了黄兴的提议,将《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改名《民报》,作为同盟会机关报。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把同盟会纲领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旧三民主义。同盟会章程规定,同盟会本部设在东京,按三权分立的原则,总理之下设执行、评议、司法三部。执行部由总理直接管辖,下设庶务、内务、外务、书记、会计、调查六科。六科中以庶务科最为重要,如总理不在本部,即由庶务科干事代行其职权。第一任庶务总干事由黄兴担任,辅佐总理主持总部工作。相继接任或代理庶务总干事的有张继、章炳麟、孙毓筠、宋教仁、刘揆一等,其中以刘揆一任期最久。评议部设评议长一人、评议员数人,评议长为汪兆铭。司法部设判事长、判事和检事长,判事长为邓家彦,判事为张继、何天瀚,检事长为宋教仁。事实上,评议、司法两部从未独立行使主权,主要由执行部主持本部工作。同盟会章程还规定,国内设东、西、南、北、中五个支部,实际上只设了两个支部,即设于香港的南方支部和设于上海的中部支部。国外设四个支部,即南洋支部、欧洲支部、美洲支部、檀岛支部。支部之下设立分会。

国内各省区分会,先后推定黄兴、宋教仁、秋瑾、蔡元培、廖仲恺等为各省区的主盟人。中国同盟会主要成员来自农、工、商各阶层,以中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多数。不到一年,会员发展到万余人。为了使各地革命党人共同遵循革命方针、政策,1906 年秋冬间,孙中山和黄兴、章太炎等, 共同制定了《军政府宣言》、《略地规划》、《对外宣言》等八个正式文件, 发往各地同盟会组织。经过几年的努力,同盟会的分支机构,遍及于两广、闽浙、云贵川、两湖、江苏、江西、安徽、山东、山西、陕西、河南、直隶、京津、港澳,以及海外新加坡、马来亚、荷印、越南、暹罗、缅甸、菲律宾、澳大利亚、檀香山、美国、加拿大、古巴、秘鲁、墨西哥等地。此外,还在欧美和南洋许多地区,设有通讯处。自 1906 年起,同盟会还组织革命派,同改良派展开思想大论战,并先后发动了萍浏醴起义、潮州黄冈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钦廉防起义、镇南关起义、钦廉上思起义、云南河口起义、广州新军起义和黄花岗之役,直至 1911 年 10 月武昌起义,掀起全国规模的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后,同盟会本部由日本东京迁至上海,由秘密转为公开。1912 年元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本部又迁至南京。南京临时政府结束后,本部再迁至北京。同盟会总理仍由孙中山担任,并选黎元洪为协理。其宗旨将三民主义改为一民主义即民生主义。8 月,宋教仁以同盟会为基础,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共和实进会,改组同盟会为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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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