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立宪

(Yubei lixian)清政府在 20 世纪初年为抵制资产阶级革命而搞的欺骗性的立宪活动。1901 年《辛丑条约》的签订,完全确定了中国半殖民地地位,不仅使中国经济生活更加败坏,而且使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满族贵族统治集团,在全国人民中更加孤立,成为国内各阶级和阶层的众矢之的。清政府妄图摆脱日益严重的统治危机,求得帝国主义列强的重新支持,乔装打扮, 曾推行“新政”。但是,20 世纪初,由于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风起云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日益高涨,毫不触及君主专制政体的“新政”,为社会舆论所讥讽,很快陷于破产,完全失去了欺骗作用。为了稳定其反动统治, 清朝统治集团,又上演了一出所谓“预备立宪”的丑剧。这幕丑剧是从 1905 年(光绪三十一年)秋天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开始的。7 月,清廷发布谕旨,派满族贵族载泽为首的五大臣,赴东西洋各国考察宪政,为将来实行立宪作准备。五大臣出洋分成两伙,载泽、徐世昌、绍英为一伙,赴英、法、日、比诸国;戴鸿慈、端方为一伙,赴美、德、意、奥诸国。1905 年 9

月 24 日,五大臣到北京正阳门车站离京启行。但在上火车时遭到革命党人吴樾炸弹的袭击,吴樾当场牺牲,载泽、绍英受轻伤,五大臣惊慌失措,未能如期启行。后改由李盛铎、尚其享顶替徐世昌、绍英,仍为五人,分两伙于12 月 11 日启行。五大臣在国外逛了半年多,于 1906 年夏秋之交先后回国(李盛铎留任驻比利时公使未回),上朝复命,向慈禧和光绪帝奏请立宪。载泽所上《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说:“立宪之利有最重要者三端:一曰皇位永固,⋯⋯一曰外患渐轻,⋯⋯一曰内乱可弭。”又说:“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宪政初纲》,

《奏议》,第 4—7 页)这个密折,迎合了慈禧的意图,1906 年 9 月 1 日, 清廷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上谕:“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不能立即实行宪政, 当务之急是改革官制,然后制定法律,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作好预备立宪准备,“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光绪朝东华录》,总 5563—

5564 页)“仿行宪政”实际上变成了一纸永远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10 月, 清廷又发出京朝官制改革的上谕,其方案是:除军机处和徒有虚名的内阁仍旧外,增设几个部和更易几个部的名称,计有 11 个部。1907 年下令将原来设立的“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负责“办理宪政一切编制法规统计政要各事项”。不久又下令筹设“资政院”,作为将来“议院之基础”。1908 年,又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及“选举章程”,命各省设立咨议局。同年 8 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 条,规定了起草宪法的基本原则。其中关于“君上大权”的有 14 条,并规定“预备立宪”从 1908 年起 9 年完成。

这个大纲公布不久,光绪帝和慈禧相继死去。溥仪继位,因其年仅 3 岁,由其父载沣监国摄政。1909 年 1 月,载沣罢斥了汉族官僚袁世凯,自封为代理海陆军大元帅,统率全国军队,并任命他的两个弟弟载洵和载涛,分别为海军大臣和军咨大臣,集军政大权于皇族之手。1909 年 10 月,各省“咨议局” 成立。次年 9 月,“资政院”成立。清廷宣布缩短“预备立宪”的期限为 5 年,定于宣统五年(1913)召开国会,在国会未召开之前,先行设立责任内阁。1911 年 5 月 8 日,清廷裁撤军机处,设置责任内阁,任命内阁各大臣如

下:

内阁总理庆亲王奕劻(宗室)、协理那桐(满)、徐世昌(汉);外务大臣梁敦彦(汉)、民政大臣善耆(宗室)、度支大臣载泽(宗室)、学部大臣唐景崇(汉)、陆军大臣荫昌(满)、海军大臣载洵(宗室)、司法大臣绍昌(觉罗)、农工商大臣溥伦(宗室)、邮传大臣盛宣怀(汉)、理藩大臣寿耆(宗室)。

内阁总理、协理和各部大臣 13 人当中,满族贵族 9 人,汉族官僚仅 4

人;而 9 个满族贵族中,皇族又占 7 个。如与过去各部尚书满汉各半的规定

相比,汉族反而大大减少。在整个清朝统治的 260 多年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象这样多的皇族和贵族专权擅政的现象。所以,当时人们把这个所谓“责任内阁”,讽之为“皇族内阁”。清廷的“预备立宪”丑剧,不仅没有达到抵制革命、巩固其专制统治的目的,反而更加激起了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高涨, 增加了资产阶级立宪派对它的怨恨和汉族官僚对它的离心,使自己陷入更加孤立的境地。1911 年 10 月武昌起义。11 月,清廷又颁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但已无法挽救它灭亡的命运。

(梁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