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会

(Jidujiaohui) 奉耶稣为救世主的各支教派组织的总称,包括天主教、东正教、新教和一些较小的派别组织。在我国,有时专指新教。

公元 1 世纪中叶,基督教产生于罗马帝国的巴勒斯坦一带,反映受苦受难的下层群众的愿望。2—3 世纪,分散的组织逐渐形成统一的教会,在成分、教义和性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变成统治阶级可以利用的工具。313 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380 年(另说392 年),罗马皇帝正式承认基督教为国教,赐以大量土地和特权。395 年, 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两部分基督教会之间的矛盾和分化加剧。1054 年,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与罗马教皇互相宣布开除对方的教籍,基督教会正式分裂为两派。西派教会自称公教(意思是“普世”、“广泛”),音译为加特力教,我国又称天主教。东派教会自称正教(意思是“正统”、“正宗”), 主要流传在东欧各国,又称东正教。在中古西欧,天主教会是最有势力的封建主,一般占有全部土地的 1/3,并向全体居民征收什一税。它建立与封建等级制相似的教阶制,不同的品级拥有等级不同的神权。天主教会还是西欧封建制度的国际中心,有权为皇帝加冕,可以组织军队(如十字军东侵时期的骑士团),垄断着文化教育和意识形态。一切反封建的斗争只能以“异端” 的形式出现,首先批判天主教神学,以剥去其神圣的外衣。16 世纪,西欧爆发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次大决战,即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基督教——新教。新教有三大支派,即路德教(路德宗、信义宗)、卡尔文教(归正宗、更正宗、长老派)和英国国教(圣公会、安立干教),还有数百个小支派。新教强调耶稣是上帝的唯一代表,只有通过耶稣才能知晓上帝,所以我国又称为耶稣教或基督教。基督教的不同派别,曾于 7 世纪(唐朝)和 13 世纪(元朝)传入我国,但流传不广。16 世纪(明末),耶稣会士来华,再度传来天主教。17 世纪初,荷兰殖民者侵占我国的台湾,一度传来新教。鸦片战争前后,新教各派纷纷派遣大批传教士到中国。18 世纪初(清朝雍正年间),东正教通过俄国传入我国。

(孔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