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大臣

(Beiyang dachen)亦称“办理三口通商事务大臣”、“北洋通商大臣”。1861 年初(咸丰十年底),清政府鉴于北方已有通商口岸,对外交涉日繁, 遂设立三口通商大臣专职,办理北方新辟的牛庄、天津、登州三口对外交涉事宜。1870 年(同治九年),天津教案后,授三口通商大臣“钦差”名义, 改称“北洋通商大臣”,并由直隶总督兼任,职责范围相应扩大。除办理北方地区的外交、通商外,还负责训练北洋海陆军,及兴办轮船、电报、煤矿、铁路、纺织等洋务企业。北洋大臣虽列于总理衙门名下,但与之并无直接隶属关系。如有上报事项,总理衙门仅起承转作用。担任过北洋大臣的主要有崇厚、李鸿章、王文韶、荣禄、袁世凯等。李鸿章在位最久,先后达 20 余年, 分掌了一部分办外交、办洋务的权力,致使北洋大臣地位不断提高,其影响远在南洋大臣之上。

(史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