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史学

(jiegou shixue) 或称结构主义史学。是以结构主义理论为历史研究方法论或深受该理论影响的一种历史研究角度。严格说来,它并未成为象心态史学、数量史学或比较史学那样,成为一门新史学研究分支,而毋宁说只是体现了社会学或人类学对史学的理论影响。但无论是总体史、经济史、社会史(包括家庭史、人口史等),还是心态史,都可以是结构史。

结构主义的产生首先是在语言学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引起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文学、艺术、生物学、医学,甚至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极大关注,连日常生活领域也可见其影响,最终作为一种主流思潮取代了风靡一时的存在主义。一般人认为结构主义进入史学领域与莱维— 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有关,因为尽管莱维—斯特劳斯是位人类学家, 但他所研究的原始思维及亲属关系亦属史学范畴,他又是西方公认的结构主义领袖,所以有此看法。实际上,莱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与对历史进行结构研究的史学家们的主张并不完全相同。在前者那里,结构并不是可观察的经验事实,而是无意识的人类心理结构,是人们通过感官感觉,再由大脑思考、加工、解释,使观察对象具有了一定属性,而这种属性也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这种属性就是结构,它表示着事物的深层系统和内部联系的整体。在人类社会中,所有这种深层的心理结构都是跨越时空地共同的。这种结构的特点是,它本身是自足的或自律的,理解它不需要求助于与它本性无关的因素;它有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它可以形式化或公式化——即将分析观察到的现象中产生的抽象按一定的逻辑,如数理逻辑联系起来,便产生结构模式,这个结构便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

但同样讲究结构的史学家,如年鉴派代表人物勃罗代尔却认为,结构不过是现实和大众之间存在的一种组织、一种相当稳定的联系,它是一种集合, 一个建筑体,但更是一种现实。时间对它们的磨损很小,对它们的推动也很缓慢。他的“长时段”,比如地理环境、心态、生产方式等就都是结构。这就是说他的所谓结构虽也是相对稳定的一种内部网状整体,但却是属于客体的、可经验的。因而所谓结构史研究基本上是循着这样的路子的。比如中世纪某地区的农业结构,500 多年稳定不变;在这样的结构中,人们以同样的方式在同样的土地上耕作;个人活动和群体活动具有重复性,并在宏观上规定了人口增长、经济情势变动的范围;这个结构就是一种长期的制约性网络。用法国史学家波米安的话说,各种结构都是“由一系列障碍、限制和局限构成的整体,这个整体不允许其内部的可变因素超出一定的范围;而这可变因素的变动则构成了情势。⋯⋯各种结构的内部几乎都是稳定的。但是当我们对先后相继的结构作一比较时,我们可以见到正是在结构的这一层次上才有着不可逆转的转变:即一系列使一种结构类型转为另一种结构类型的变动”

(《新史学》中译本第 280~281 页)。这样的各种社会结构成为历史研究的中心,这就是结构史学。

(赵世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