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法典

(Napolun fadian) 法国第一部民法法典,又称《法国民法典》。拿破仑就任第一执政后的第二年就授意起草一部民法典,并亲自参加了法典的制订工作,拿破仑的意见直接影响到许多重要条文的拟定。1804 年 3 月 21 日该法典正式颁行。法典综采罗马法、传统法和革命新法编成,为了纪念拿破仑对法典的贡献,该法典于 1807 年和 1852 年两次被命名为《拿破仑法典》。拿破仑自称,滑铁卢的失败会摧毁他在军事上的业绩,但任何东西也不能摧毁他的法典。这部法典确认了资产阶级和农民占有贵族和教会土地财产的合法性,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大革命的成果;法典反映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保证每个人具有的自由平等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否定了封建特权。法典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立法的规范。该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典,对西欧国家民法的立法过程产生过重大影响。

(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