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Linken,Abraham Lincoln 1809—1865)美国资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美利坚合众国第十六任总统(1861—1865)。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普通的拓荒者家庭。家境清寒,几乎未受过正规教育,其博学多闻是靠顽强自学“一点一点捡来的”。早年干过帮工、店员、土地测量员、邮递员、律师。他谦逊正直,平易近人,被人们称为“诚实的亚伯”。1832 年竞选伊利诺伊州议员,未成功,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参与政治;1834—1840 年,四度当选该州议会议员。1847—1849 年为美国众议院议员,曾提出逐步、有补偿地解放哥伦比亚特区奴隶的议案。其基本主张是限制奴隶制扩张,稳健地解决因它而引致的各种问题。1856 年,被提名为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但落选。1860 年 11 月,当选为美国总统。林肯就职前后,实行奴隶制的南卡罗来纳等州悍然分裂联邦,并首先挑起内战。在国家危难之时,林肯力挽狂澜,克服内政、外交上的艰难险阻,先后在 1862 年颁布《宅地法》、《解放宣言》

等重要法令, 1863 年 11 月在葛提斯堡演说中提出了“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思想,终于领导美国人民赢得平息叛乱的完全胜利,并促使美国宪法第 13 条修正案于 1865 年 1 月在国会以 2/3 的多数通过,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彻底根除了黑人奴隶制度。奴隶出身的黑人政治家弗·道格拉斯说, “在我与林肯先生的历次会见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没有丝毫蔑视有色人种的偏见。”当美国人民沉浸于胜利之际, 1865 年 4 月 14 日,林肯遇刺, 翌日晨去世。马克思赞扬林肯:“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是一位英雄”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6 卷,第 108、109 页)。

(杨玉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