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厦条约

(Wangxia tiaoyue)中国近代史上美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 年 7 月 3 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美国专使顾盛用军事恫吓与外交讹诈的手法,胁迫清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共34 款,附有《海关税则》。它攫取了《中英南京条约》中除割地、赔款外的全部特权,并有进一步扩大:①扩大领事裁判权的范围:美国人在中国与中国人或其他各国人之间发生的一切诉讼,都由美国领事审理。②进一步加强协定关税权:中国日后变更关税税则,须与美国领事等官议允。③美国兵船可以到中国沿海各港口巡查贸易。④美国可以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医院等, 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领海权。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