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建交

(Zhong ri jianjiao) 1972 年 9 月 25 日至 30 日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在外务大臣大平正芳陪同下应邀访问中国。周恩来总理同田中角荣举行多次会谈。27 日毛泽东主席会见田中角荣。9 月 29 日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在北京签字。联合声明宣布: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日两国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两国政府决定自 1972 年 9 月 29 日起建立外交关系并尽快互换大使;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双方决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1978 年 8 月 12 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字,

10 月 23 日起生效。

(李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