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

(nanjing guomin zhengfu de ch-engli) 南京国民政府是蒋介石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成立于南京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权。1927 年 4 月 15 日,叛变革命的蒋介石在南京召开会议,决定定都南京, 否认武汉国民政府,并通过恢复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权案。4 月 17 日,蒋介石在南京召开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议国民政府于 18 日在南京开始办公。

4 月 18 日,南京国民政府在南京丁家桥原江苏省议会举行成立典礼。蔡元培代表国民党中央党部授印,胡汉民代表国民政府接印。成立大会宣读了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关于奠都南京宣言,并敦请汪精卫、谭延闿来南京行使职权。成立大会还发表了《国民政府宣言》,宣布了所谓“国民革命之方略”四条: “一曰使革命军愈与人民密切的结合;二曰造成廉洁之政府;三曰提倡保护国内之实业;四曰保障农工团体之利益并扶助其发展。”

南京国民政府采取会议制,推举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吴稚晖、李石曾、邓泽如、蔡元培、李宗仁、何应钦、古应芬、柏文蔚、蒋作宾、陈铭枢、甘乃光、陈果夫、叶楚伧等为政府委员,胡汉民、张静江、伍朝枢、古应芬为政府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府各部门组成情况:秘书长钮永键,民政部长薛笃弼,外交部长伍朝枢,财政部长古应芬(钱永铭代),司法部长王宠惠,交通部长王伯群(暂代),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 名义上虽由胡汉民掌印,实际大权系由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执掌。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对内发布的第一号命令,就是“清党”的通缉令。明令缉拿鲍罗廷、陈独秀、邓演达、吴玉章、徐谦等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人士等 197 人。5 月 5 日,成立了以邓泽如为首的所谓“清党委员会”,立即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广西、福建等省开展“清党”运动, 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这表明,蒋介石在南京成立的国民政府,一开始就是一个抛弃孙中山三大政策,代表帝国主义和地主买办阶级利益的反革命政权。

南京政府成立后,统治中国达二十二年,其间虽屡屡改组,组织方式也由会议制,改为主席制,后又改为总统制,但最终仍未逃脱覆灭的下场,1949 年被中国人民所推翻。

(朱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