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

(Neiwufu) 官署名,清代特设管理皇家衣、食、住、行各种事务的机构。“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凡府属吏、户、礼、兵、刑、工之事皆掌焉。”(《光绪会典》卷 89)由皇帝亲自统帅的正黄、镶黄、正白上三旗包衣(家内奴隶)均隶内务府。凡是宫廷财政、典礼、工程、护卫、刑罚、太监、宫女等项事务也归内务府管辖。顺治元年(1644)定都北京后, 即设立内务府。十年改设宦官 13 衙门。十八年重设内务府。其总机关叫总管内务府衙门,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没有定额,初为三品,雍正十三年(1753)改为正二品。其下分为内务府堂及所属七司、“三院”等机构。所属七司为:广储司,掌管府藏及出纳总汇;都虞词,掌管所属武职官的铨选任用及打牲、捕鱼之事;掌仪司,掌内庭礼乐之事,并考核太监品级;会计司,管理内府帑项及庄园地亩之事;营造司,掌宫廷缮修工程事务;庆丰司,掌牛羊畜牧事务;慎刑司,掌审拟上三旗的刑狱案件。三院,简称内三院,包括上驷院,管理御用马匹;武备院,制备器械;奉宸院,管理各园庭。其地位与直属七司不同,是内务府统辖机构,除专设大臣管理外,各有三品卿二人,凡题奏事件可自行题奏,不必呈内务府堂。此处还有十几个机构, 分别管理宫殿、药品、图书、造办各项器物、主办教育等项事务。内务府本府及所属各司各处计有 50 多个单位,职官 3000 多人,比户部官员还要多 10

倍以上,所用人员,还有太监 3000 多名,匠役、军丁数目更多,乃是清王朝规模最大的机关。内务府所管事项,远远超出了“宫禁”的范围。它还要掌管农业生产、建筑工程、制造工程与文教卫生等事务。其活动范围已扩大到畿辅、直隶、奉天、吉林、江苏、浙江等地,近人张德泽著有《清代国家机关考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1 年版)一书,对清代内务府机构作了介绍。

(单福海 何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