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鲁晓夫

(Heluxiaofu,Xpyшeb,1894—1971)苏联党和国家的领导人,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1894 年 4 月 17 日生于库尔斯克省卡利诺夫卡村,乌克兰人。15 岁以前当过牧童和雇工,只受过初级教育。1918 年参加共产党。国内战争时期在南方战线作战,担任过党支部书记。内战结束后, 在尤佐夫卡(现顿涅茨克)的一个煤矿任党支部书记。1922 年秋进尤佐夫卡矿山技术学校工人专修班学习。1925 年起,在斯大林诺任佩特罗夫斯科—马林斯基区的区委书记。1927 年当选为联共(布)“十五大”代表。翌年调任乌克兰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不久改任基辅市委组织部部长。1929—1931 年,在莫斯科斯大林工学院学习,并任该院党委书记。1931 年任莫斯科市鲍曼区区委第一书记;同年 7 月,改任该市红色普列斯尼亚区区委第一书记。

1932 年任莫斯科市委第二书记;1934 年 1 月任市委第一书记和莫斯科州委第二书记;1935 年 3 月任莫斯科州委和市委第一书记。1934 年当选为联共(布) 中央委员;1938 年当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翌年升为政治局委员。1938 年起任乌克兰党中央第一书记,领导了乌克兰的大清洗。卫国战争期间,任基辅特别军区、西南方面军、斯大林格勒方面军、南方面军和乌克兰第一方面军的军事委员会委员。1943 年 2 月获陆军中将军衔。卫国战争结束后,任乌克兰党中央第一书记兼人民委员会(1946 年 3 月起称部长会议)主席,领导乌克兰的重建工作。1947 年曾一度被解除第一书记职务,但很快复职。1949 年 12 月任联共(布)中央书记和莫斯科州委第一书记,在中央主管农业。1952

年 10 月,任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中央委员会书记。1953 年 9 月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1956 年 2 月在苏共“二十大”上对防止现代战争的可能性、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和平共处,以及不同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形式等某些理论问题提出了新的看法,并作了《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1961 年在苏共“二十二大”上提出“全民国家”、“全民党”的理论以及苏联已进入全面展开共产主义建设时期的论断。1964 年 10 月被解除党内外职务。1971 年 9 月 11 日病逝。赫鲁晓夫在担任苏联最高领导职务期间,批判斯大林个人崇拜,平反冤假错案,放宽农村政策,进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探索, 调整对外政策,使苏联社会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他培植个人崇拜、主观武断、朝令夕改,在对外政策方面迷恋大国政治,谋求美苏合作主宰世界, 继续推行大党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政策,造成了不良后果。

(段炳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