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瑷珲条约

(Zhong e aihui tiaoyue)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 年(咸丰八年)初,沙俄乘英法联军北犯天津之际,在中国东北边境陆续集结大量军队。5 月 22 日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率军舰直抵瑷珲,约黑龙江将军奕山谈判界务。谈判中穆提出扩张领土要求, 遭奕山拒绝。俄舰开枪放炮,以武力威胁。28 日在俄方胁迫下,奕山被迫签约。内容共 3 条:①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 60 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仅江东精奇里江以南至豁尔莫勒津屯的小片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仍准原居之中国人居住,归中国政府管理;②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吉林省全部海岸线及海参崴划为中俄“共管”;③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舶航行,两国人可在这两条江及松花江一带贸易。清政府没有批准《瑷珲条约》,当即处分了奕山,直到 1860 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方承认。该约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为沙俄向太平洋扩张、进一步侵略中国创造了有利条件。

(史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