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

经批准成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其合法权益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与此同时,《公司法》第 204 条规定,这些机构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