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一)概念

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而享有的对集体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1. 集体土地的自物权使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是包含在所有权之内的。而当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乡

(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举办联营企业时,这些单位要取得土地使用权,就得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经过专门的审核批准。

  1. 集体土地的他物权使用。个人或其他单位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1)法定取得,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确定取得;(2)补偿取得,如,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进行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使用集体土地作宅基地,建设单位临时使用的集体土地,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审批,并在给予法律规定的补偿后,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