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执业管理

(一)代理的限制

保险代理人只能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其中代理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只能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人只能为其注册登记的行政辖区内的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理合同

保险代理人在从事代理业务前应与保险人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代理期限、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代理范围、代理险种、保险费交付方式和其他有关代理事项。保险代理合同应当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三)代理行为

保险代理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被保险人应该知道的保险公司的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诉被保险人。保险代理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或转换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