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票的印制

《发票管理办法》第 7 条规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或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