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土地管理法第一节 绪论

一、土地的概念与特点

(一)土地的概念

土地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由不同的生物、化学、物理性质的土壤层所构成的地球表面的陆地上层部分。

土地作为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不但养育着各种植物,还使许多动物得以栖息和繁衍。在人类的社会生产活动中,土地无疑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它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因而成为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资源。

土地概念中,不包括地表以上的空间及气候资源,也不包括土地下层的矿藏和地下水等自然资源,那些属于其他的自然资源范畴,要由别的相应的法律进行调整。

狭义的土地只涵盖作为人类生活和生产主要场所的地球陆地表面;而广义的土地则包括了海域。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并未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应当认为其所谓的土地不但包括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原、内陆水域、沿海滩涂、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国防用地,还包括荒地、沙漠、戈壁以及其他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我国在对林地、草原和滩涂进行征用的时候,适用《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但有关林地或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关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以及有关其保护和行业管理的问题,则分别适用《森林法》、《草原法》和

《渔业法》的有关规定。

(二)土地资源的特点

  1. 土地的基本属性。土地作为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经过人类长期开发活动后所形成的一种自然综合体,其固有的特点是:
  1. 土地的是典型的不动产。抽象的土地,就其特定部分而言,在物理意义上,是在地球的固定地理位置上的。人所能改变的仅仅是部分的地貌, 所能挪动的只能是部分的土壤,因此在一般意义上,土地本身是不能移动的。

  2. 土地的总面积是有限的。所谓土地的有限性是指,地球的总面积是既定的客观现实,在人类可见的期限内,不会有根本性的变化。人们对已有的土地的改造和开发都不能使土地的总面积有大的增加。

  3. 土地的自然和经济条件因地而异。土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因时因地差异极大,而人们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又直接取决于这些条件,故其极大地影响着人类对土地利用的不同选择,所以因地而异的自然和经济条件,决定着土地经济价值的差别。

  4. 土地基本用途的无可替代性。土地由于其给人类提供了食物、木材、纺织纤维、皮革和其他种种基本生活用品,不但是发展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而且是发展工业和交通的基本物质条件。正是从土地的基本用途无法可以用其他资源予以替代这一点出发,土地在所有自然资源中成为其它一切资源的基础。

  5. 土地利用可能的永续存在性。土地是具有恒久性的生产资料,在一

般意义上,只要尊重客观自然规律,其在使用中不存在别的自然资源或生产资料所不可避免的磨损、耗竭乃至报废的问题。只要合理利用,土地就可以永续使用,而且可以使其生产力和利用率得到提高。

  1.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从宏观上讲,土地法体现着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和利用的调控。各个国家都有其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独特的人文历史背景,所以各国的土地资源都具有自己的特点。在我国这个资源相对短缺的人口大国中,不了解土地问题的特殊之点就无法研究土地法。
  1. 我国土地辽阔但人均占有土地却很少。我国 960 万平方公里的陆地,折合土地约 144 亿亩,仅占全世界陆地面积的 1/15。而我国人口却占世界的 1/5,这使得我国人均占有土地的面积只有世界平均数的 1/3。尤其是由于我国的耕地在整个国土面积中只占 1/10 左右,仅有 14 亿亩,所以人均耕地只有一亩半,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 1/4。同时由于我国人口增长速度过快, 面对耕地的迅速减少,人多耕地少的矛盾更显得非常突出。中国人用仅占世界 9%的耕地,生产了占世界总产量 17%的谷物,要解决占世界 22%的 12 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土地的珍贵性当然不容置疑。

  2. 我国平原和盆地少而山地、高原和丘陵多。在我国的整个国土面积中,山地面积占的比率很大。山地经济开发不可避免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在土地的开发利用中往往会造成大面积土地质量退化的严重问题,像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以及土地污染等。特别是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在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土地状况同对土地需求之间的矛盾就更突出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3. 可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我国土地的基本属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地区间生产力的差异相当大。我国东南部处于季风区,雨量充足, 雨热同季,土地的自然生产力较高,因此在这里集中了全国绝大部分的耕地、林地和农业总产值,绝大部分的农业人口也居住于此。我国大西北属于内陆地区,虽然有充足的阳光和丰富的热量,却干旱少雨,土地中沙漠、戈壁、盐碱地比例很高,土地的自然生产力相当低。而青藏高原由于海拔高,尽管日照充足,却热量不够,土地生产力低下,难于大规模开发利用。

  4. 我国耕地的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我国历来估算约有 16 亿亩的荒地资源,但适合于进行开垦,能作为耕地的不到 1/3,其中一半以上也仅适于种植饲料、饲草和建设人工草地,所以真正能够被开垦为农田的最多不超过两亿亩。可净增耕地摊到十几亿人身上,人均还不到一分地。

显然,我国土地的基本特点和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国情,都使我们必须十分珍惜土地资源,必须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依法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