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事法律责任

所谓土地民事违法,是指违反土地民事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侵犯土地所有权行为,侵犯土地使用权行为,违

反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行为,违反土地使用合同行为,违反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行为等,均属于土地民事违法行为。

而所谓土地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土地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依照民事法律程序而由民事违法行为人所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这同样是违反土地法的重要法律责任。作为土地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土地民事社会关系,如因土地归属、土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显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当这些具体土地社会关系受到国家土地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时,即形成了土地民事法律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民事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土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