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利益

这个难题的答案在于比较利益学说。这一理论说明,即使一国能够比另一国更便宜地生产一切商品,国际贸易对它们双方还是有利的。

律师和秘书用来说明比较利益学说的传统例子是假定一个本城最好的律师同时也是本城最好的打字员。难道她不会专门从事律师业务而把打字留给秘书去干吗?她怎么能为了打字(虽然她有效率,但却缺乏比较利益)而放弃从事法律业务的宝贵时间呢(在其中,她有极高的比较利益)?

再从秘书的观点来看一看。他的两种职业活动的效率都不如律师,但是, 与律师比较起来,他的相对不利在打字方面最小。比较而言,秘书在打字方面有比较利益。

全部问题的关键在于“绝对”和“比较”这两个术语。即使个别国家或个人绝对比其他国家或个人更有效率或更无效率,每一个国家都将在某些物品上有确定的比较利益,在其他物品上却有确定的相对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