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被保险的是什么

不容置疑,保险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分摊风险的方法。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对生活中的一切风险都加以保险呢?答案在于这样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要得到足够准确保险统计的概率,必须具有某些肯定的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着大量的事件。只有这样,各种大大小小的风险才能够合并在一起,从而“相互抵消”和“极端之间的平均化”才有可能。在蒙特卡洛赌场知道,数字中含有安全性。某个人某一夜的好运气赌注被他在第二夜的输钱额所抵消,或被另一个人的输钱额所抵消。在很长时间中也许有那么一次,某个人可能“把赌场的钱库一扫而光”,然而,在一段时期之后, 赌场将会赚回损失而有余。

仅有大量的事件还不够。没有一家谨慎的为台风保险的公司会把保险的对象局限于多台风的迈阿密海滩,虽然那里有大量的建筑物。可能发生的事件还必须是相对独立的。每一次的投掷骰子,每一次台风带来的损失的机会是在相互之间独立的。很显然,像芝加哥在 1871 年那样的大火灾或像旧金山那样的大地震会使所在区域的全部房屋遭受同样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好象在保一个事件的险,而不是保千百个独立事件的险。

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分散它的风险。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援,私人公司没有力量为核战争保险。同私人公司订立失业保险合同也同样是不可能的。萧条是巨大的瘟疫,会在同一时期波及一切地区和一切阶级,而它发生的概率又不能在事前以一定程度的准确性被计算出来。因此,只有其任务在于承担损失的政府才能担负起提供失业补助金的责任。

最后一种情况是保险不能被“道义上的危险”所污染。这是保险者能影响保险的事件的可能性的情况。实际上,几乎在所有的保险中,都可能产生道义上的危险;对汽车的撞车进行了全部保险的人会比不对所有汽车风险保险的人开车更不小心。

而且,在某些情况下,道义上的损失如此之重要,以致于使事件无法保险。典型的例子是,伦敦劳埃德会社拒绝为一个西西里的父亲对他的女儿的贞操所作的保险。什么原因可能在这里发生作用的呢?

① 这种讨论依靠并说明了我们以前关于边际效用的讨论(第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