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

现在回到资产负债表。它记录资产(企业所拥有的有价值的资源)、负债(企业欠外界的货币或债务)和净值(资产的价值减去负债)。相当于每一种资产——有形的或无形的——的货币价值,必然存在着价值完全相等的对于该资产的所有权。一幢住宅的 9 万美元的价值正好等于某些人对它的所

有权的价值——例如,其中的 7 万美元为债主银行所有,而 2 万美元为住宅的主人所有。

在我们深入其细节之前,先从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恒等式(或称平衡关系) 开始。这个恒等式表明总资产等于总负债加企业的所有者所拥有的价值。即是:

“总资产=总负债+净值

这个恒等式说明了,企业的资产应该与它的负债(或者欠别人的数量) 加净值,或“所有者的股本”。有时,像下面那样重新安排各项而得出的基本恒等式被认为是有用的:

净值(或所有者的股本)=资产—负债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资产负债表来说明这个恒等式,如表 20A—1 所示。在左方,写下资产项目;在右方,写下负债和净值项目,假设该表属于一家新开张的儿童计算机公司。

在净值项目中普通股票额的空白(黑点)是故意留下的,因为与基本资产负债表恒等式相一致的唯一正确数额是 20 万美元。资产负债表应该总是两方平衡的——因为净值被定义为资产减去负债的剩余。

为了说明净值总是平衡的,假定火灾烧掉了存货的一半。你的会计人员向你报告:“总资产减少了 4 万美元,负债仍没有变。这就意味着,总净值

也减少了 4 万美元,那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把净值从过去的 20 万美元改写为

16 万美元。”会计人员的记载办法就是如此。

关于资产负债表,在这里有一点是要进一步指出的:

虽然两方的总数必须平衡,但每一项的具体数字并不正好等于在另一方的一个项目的数字。

例如,在价值上,债券不等于设备或房屋,而资本项目也不等于现金。

关于资产负债表,唯一正确的说法是:债主(债券持,有者、银行,等等) 对企业具有一定数值的讨还欠债的权利,而所有者对剩下来的部分具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