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竞争的类型

当只有少数几家厂商就能按现行价格供给某种产品时,就产生了不完全竞争。现在工业集中的程度有多高?图 23—2 表明了美国工业中几个行业的“集中率”。四厂商集中率的定义是:四家最大的厂商在某行业总产量(或者用更准确的术语说是装运量)中所占的百分比;八厂商集中率就是前八家厂商在某行业总产量中所占的百分比。

整个制造业集中的程度如何呢?资料表明,在 1977 年高度集中的行业

(四厂商集中率在 60%以上)在整个制造业中占 1/5,而另一个的 1/5 是非集中行业(四厂商集中率小于 20%)。

公共政策最关心的是整个集中的趋势。1947—1972 年期间的

按装运数量的数值来衡量 1977 年制造行业的集中程度

图 23—2 许多行业由少数几家销售者所控制:寡头的情况

在铝、汽车、香烟和许多其他行业,少数几家厂商掌握了该行业的大部分生意。可以把这种情况与理想的完全竞争相对比,在理想的完全竞争之下,每家厂商小到不能影响市场价格(资源来源: 美国统计局,1972 年与 1975 年的资料)。

资料表明,国内制造业的平均四厂商集中率只有很小的增加;从 1947 年的

37%增加到 1972 年的 38%。但是,这个数字也许低估了竞争的程度,因为它们没有包括来自国外厂商的日益尖锐的竞争。如果考虑到来自国外的竞争,到 80 年代中期,平均的集中程度会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