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成本定价制度的中心作用
如果有一个冷酷而客观的科学家,他除了想描述和分析竞争的供给行为以外,对社会的福利毫无兴趣,那末,他会把边际成本看作为重要的概念。但是,如果有人不但关心最大效用和人的幸福,而且也关心价格制度的社会效率,那末,他是否如此认为呢?
这种人会发现,使价格和边际成本相等甚至更有意义。我们的分析说明了下列真理:
只有当物品的价格等于其边际成本时,社会才能从它的稀缺的资源和有限的技术知识中得到最大的产量。只有当某一行业的产量的每个来源都具有上升的MC,而且这种MC等于每一种其他来源的MC时——正像每一个M C都等于共同的P的情况——该行业才能以最低的总成本来生产它的总产量Q。只有在上述条件下,社会才处于它的生产可能性边缘和效用可能性边缘之上,而不是缺乏效率地处于这些边缘之内。
这个边际成本相等的原则适用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或法西斯主义社会,正如它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一样。除非把小麦生产扩大到苏联的不同地区,以便使边际成本(包括运费)相等,否则那里的计划人员就不能较为有效率地配置资源,从而就不能获得充足的小麦和其他物品。知道了这个坚实的结论,最近苏联的经济学杂志正在讨论如何在经济决策中运用边际成本的方法就不值得奇怪了。①
由于边际成本具有这种有效率的性质,在较为谨慎的使用之下,就可以把它作为一个标准来检验任何组织结构的效率高低。尽管根本不存在完全竞争的行业,我们仍然可以从确定与研究边际成本的概念中得到很大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