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一赋税

纳税特惠的扩大造成持续的对纳税基础的侵蚀,所以,许多人建议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称之为“划一赋税”的根本性改革。这种建议将包括两个步骤:①

·通过对所有收入一次性征税来消除所有漏洞。

·对高于免税水平的所有收入按大约 20%的固定的(或划一的)的税率进行征税。

这种制度将一举消除对住房和医疗的特惠,并降低资本收入和高工资与薪金的税率。它将使数千名税收方面的律师无事可做。经济将变得更有效率, 因为人们花费较少的时间用于担心他们的行动对赋税的影响,并花费更多的时间来考虑汽车、电话的生产以及新思想的产生。然而,在有些人眼中,这种激进建议的主要特点是,它将导致税收负担从富人向中等阶层的巨大的再分配。

税收改革建议 所得税制度的日益复杂,以及有利于划一赋税的论证使许多人相信,在 1984—1985 年间,赋税改革的时机成熟了。最突出的建议有

① 注意,意为增加的我们的朋友“边际的字样”再一次跳跃出来。边际税率的概念在现代经济学中是极其重要的。回忆一下人们受额外成本或收益影响的思想—“让过去的事过去吧。”在这种原理下,任何赋税对人们提供资本或劳动的积极性的主要影响都来自边际税率。这种想法形成了现代“供给学派经济学”的理论核心。

里根政府的“修改的划一赋税”的计划,以及两种国会提出来的变种(由两位民主党议员支持的布拉蒂雷一盖普哈特方案和两位共和党议员起草的坎普

—卡斯特恩提案)。

修改的划一赋税计划介于纯粹划一赋税和现存所得税制度之间。这些计划都降低最高的边际税率(一般降到 25%到 35%);它们废除了许多但不是全部的纳税特惠,从而,它们“扩大了纳税基础”;但是,同纯粹的划一赋税相比,它们更多地保留了现存赋税制度中的累进制。

公共财政的专家们发现每一种赋税改革的提案都有许多值得称赞的地方。但是,这些计划无疑会遇到很强烈的政治上的阻力,因为它们触及了大量的既得利益者,对这些人的税单或一些特殊目的可能带来不利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