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垄断的力量
最后,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况,即:工会的出现可以抵消雇主们在远非竞争的劳动市场中所可能具有的垄断力量。
假设使你居住在二个主要依靠一家公司的小城市。除非你受雇于那一家占统治地位的公司,你就会失业。你的其他谋生之道很少,或者根本就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处于该地区的那家厂商并不小到如此程度,以致不能对它所规定的工资率造成有效的影响;该厂商并不把生产要素雇用到如此数量,以致它们的边际收益产品(其定义见前面各章)等于该厂商所支付的工资。相反,该厂商认识到,多雇一个工人会提高所有被雇人员的工资,因此, 除非多雇用的那个人的边际收益产品大大高于工资率,否则是不会多雇用那个工人的。
在这种情况(被经济学者称为“买方垄断”以便指明”单一的买者”的情况,正如“垄断”(mQnopo1y〕意味着“单一的卖者”的情况一样)下, 组织工会可以提高工资,而又不会使就业量减少!①一旦雇主认识到,工会将会坚持标准工资,他就会再一次成为“按照既定工资办事的人”,从而他会增加雇用人数,一直到劳动者的边际收益产品完全等于标准工资时为止。在孤立的地区,如玻利维亚的锡矿区或美国历史上的伐木区,工会组织减少剥削的作用是重要的。上述作用在今天的美国具有较少的现实意义,因为,今天的美国,劳动的流动性很大,而受到一家厂商统治的社区为数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