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法律与实践

公司可以通过增长(用收入来再投资并建立新工厂)来得到市场力量。但是,一个得到市场力量远为容易的单纯地扩大规模的方法是与其他公司合并。

横向合并——在这种情况下,同一行业的公司联合在一起一一按克莱顿法,当它可能在相当程度上降低竞争时是被禁止的。案件的判决和司法部1982 年和 1984 年的合并指导线澄清楚了这个含混的标准。例如,按指导线的说法,各行业可以被区分为未集中的,适度集中的和高度集中的行业,在后两种类型的行业中,即使厂商只控制了有限的市场份额,合并也会受到反对。例如,在一个高度集中的行业中,如果一家占有市场 10%份额的厂商合并了另一家占有市场 2.5%或略多一点的厂商,司法部很可能“反对”这种合并。

当同一生产过程中不同阶段上的两家厂商结合在一起时,就产生了纵向

合并——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构买了一个微型集成块的制造者英特尔公司的一部分,自从 1950 年的塞勒一凯弗维尔反合并法以来的大部分时期中,法院很难划清纵向合并的界线。它们主要看这一事实,即合并是否引起了排他性经营;它们并不关心纵向合并是否由共同经营的实际效率所引起。

作为 1982 年和 1984 年合并指导线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姿态逆转了方向,指导线大大放宽了对纵向合并的限制。

第三种类型的合并包括了业务毫不相关的公司,或称为混合合并。在一个混合合并中,一家化学公司或钢铁公司购买一家石油公司;或者是一家有多种业务的厂商(例如国际电话电报公司)又增加了一系列业务(旅馆、出租汽车、或其他)。

对混合制的批评来自两点。第一点,他们注意到,部分由于合并活动, 本世纪以来资产在最大公司中的集中一直在增长,图 24—5 反映了对 200 家

最大公司资产份额的估算。这种不完全的资料表明,最大 200 家公司资产份额显然从 1910 年的 1/3 左右增加到 1982 年的 61%,这种不同时期的资料看来的确令人吃惊——使得感到事态严重的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几年前曾写道: “大公司将最终统治全国。”在 1984 年,石油行业的横向合并引起议会中许

多人建议在经济问题能够得以研究(已经第 11 次研究了)以前暂停合并。观察资产集中的情况也会引起误解。资产集中程度的上升并不意味着垄

断力量程度的增加,因为这些厂商还可以通过侵入别人的领域而相互竞争。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进入了计算机行业,而国际商用机器公司也经营电传业务。更加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这些数字表明,更少的公司的董事会作出了控制美国工业的决策——这种权力与决策集中的趋势使分析人员和人民主义者感到不安。

混合制的批评者所提出的第二点也是与此相关的。这些混合.联合看来起不了什么作用。这些混合联合也许是董事会现扑克牌的某种形式,来取悦于那些对管理他们的钢铁或化学企业感到厌倦的经理们,实际上,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做飞机生意与肉类加工有什么共同之处?制造打字机与制造避孕药有什么共同之处?出

图 24—5 最大 200 家厂商的资产份额

自从本世纪初以来,工业资产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巨型公司中。资料并不总是可比的,但它们表明,在 20 年代,30 年代,以及 50 年代初期的急剧增加。

(资料来源,F·M·谢尔:《工业市场结构和经济表现》,霍顿·米夫林公司,波士顿,第二版,1980 年;克拉尔·威尔克斯和威廉·w·谢尔德:《对企业的公共政策》,阿尔文·赫姆漫德, 第三册,1975 年:美国人口统计局《制造业的集中率》;以及《美国统计摘要》)

租计算机和经营汽车客运又有什么共同之处?

也不是没有人为混合联合进行辩护。混合联合据说是可以带来良好的现代管理。更重要的是,某些人进行争辩,并认为,接管和破产一样,代表在生存的经济斗争中的摧枯拉朽的经济办法。

经济学者关于混合联合的优缺点还没有得出一致的看法。没有任何一项研究成果得出混合联合的主要益处或代价,因此,最好的政策也许就是继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