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反托拉斯的理论与政策

我们已经看到,不完全竞争市场可能导致产量与价格的低效率水平。一个世纪以来,政府的政策企图运用反托拉斯法和强制手段来对付垄断。在实施这种方法时,反托拉斯法在两方面限制了市场权力的滥用:禁止某些种类的工商业行为;以及制止被认为是反竞争的不良行为的市场结构。现在,我们转入于这个重要的公共政策领域——近几十年来这是一个经济学与法学经常互相作出有成果的影响的领域。

对美国反托拉斯政策的研究应包括以下内容:

  • 法案的历史——例如,谢尔曼法(1890 年),克莱顿法(1914 年) 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1914 年),加上以后的一些修正案。

  • 诉讼的历史,由司法部所提出一一在两个罗斯福总统任内的大量的活

动,以及 80 年代期间的最近的怀疑主义——以及由日益为多的私人所提出。

·联邦法院判决的历史——从 1911 年的“合理的准则”的原则,即只谴责那些不合理的对贸易的限制开始;直到今天的受到经济学者与法学理论家们的攻击的从较早期原则的倒退。

·80 年代反托拉斯的新方法——强调了寡头的内在竞争性,并怀疑政府运用反托拉斯政策来改善巨型的跨国公司状况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