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乔治的单一税运动:对土地的剩余征税

19 世纪后期,随着从世界各地来的人民移居美国,美国的人口迅速增加。由于人口的增长,土地使用的负荷变得越来越繁重,竞争中的地租趋于上升。这就给那些幸运的或有远见的很早购买田产的人提供了丰厚的利润。用威尔·罗杰斯的话来说:“土地是良好的投资。人们不再制造它了。”许多人问道:为什么那些幸运的土地所有者们被准许来得到那些所谓“不是挣来的土地的”增值呢?

在经济学上进行大量思考的一个名为亨利·乔治(1839—1897 年)的印刷工人,把这种情绪归结为一场单一税运动。该运动倡导对地租征收重税。这一运动在一个世纪以前得到相当大的拥护,而在目前也仍然有一些追随者。然而,如果有人现在以单一税为号召参加竞选,他不大可能像乔治那样, 于 1886 年几乎当选为纽约市市长。也不大可能像亨利·乔治那样很快写出具有极大说服力的单一税运动的圣经《进步与贫穷》。该书当时销售了几百万册。

对地租的征税 这里并不是全面评价乔治的政治运动的优缺点的地方。但是,他的核心教义却可以说明分配和赋税方面的一个重要原理:

纯粹的地租具有“剩余的”性质,即使对这种剩余征收重税也不会破坏生产的积极性或降低生产的效率。

我们考察一下为什么。

假设供求的作用决定了均衡的地租,如图 27—3E 点表示。现在,如果我们对一切地租征收 50%的赋税,那末,其后果如何?请注意:我们并没有对

建筑物或土地的改善部分征税,因为那肯定要影响建筑数量的多寡。我们所要征税的对象仅仅是自然所决定

图 27—3 对数量不变的土地所征收的赋税,最后由土地所有者所负担而政府可以取得纯经济地租,其赋税负担会转嫁在地主身上

对数量不变的土地征收赋税不改变 E 点所指出的土地使用者所支付的价格,但是,却把地主所得到的地租压低到 E 点所指的数量。除了收取较少的地租以外,地主还能有别的办法吗?这一点正是亨利·乔治的单一税运动的基本想法。该运动意图使社会获得由于城市化和农业用土地转变为较高价值的使用而带来的土地的增值。

的供给量不变的农业用地和城市土地的收益。

在征税之后,对土地的劳务的总需求将不会改变。在图 27—3 中,当价

格(包括税收)为 200 美元时,人们还是继续要求使用总供给量不变的土地的劳务。

因此,由于土地的供给是固定不变的,人们所支付的土地的劳务的市场价格(包括税收)一定必然处于原有的交点E。

土地所有者获得的地租是怎样的呢?纳税前的价格没有改变的,而且供给的数量是一样的。所以,税款必定完全由土地所有者所承担的。

上述情况可以用图 27—3 表示出来。农民所支付的和地主所得到的是两个迥然不同的数量。以土地所有者而论,一旦政府介入并且取走它的 50%, 其影响正如土地的净需求从 DD 移动到 D′D′一样。现在,地主在纳税后的均衡收益只有E’点那样高,或者仅为 E 点高度的 1/2。全部税款向后转嫁给了供给弹性不足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

土地所有者并不会喜欢这样。但是在竞争条件下,他们对此毫无办法, 因为他们无法改变土地的总供给量,而不论报酬如何,土地只能拿出来供人使用。半块面包总比什么没有要好,也比 1/4 块也要好。

对地祖征税没有扭歪的影响 然而,你可能要问,这样一种税对经济效率有什么影响呢?显著的后果是:对地租征税不会导致出扭歪或经济缺乏效率的影响。为什么如此呢?因为对纯经济地租征税并不改变任何一个人的经济行为。

由于(正如我们刚才所看到的)对于那些购买土地劳务的人而言,价格并没有改变,所以,需求者并不会作出任何反应。供给者的行为没有受到影响,因为根据假定,土地的供给是不变的,从而供给者不可能作出反应。

因此,经济的运行在纳税后仍然完全和纳税前是一样的——作为征收地租税的结果并没有产生扭歪或效率下降的影响。

公平 这样,我们看到单一税运动中的一个正确的和重要的因素:对纯经济地租征税并不损害经济效率。但是,人们并不单纯靠着面包而生存的, 而且,一个经济社会也不是单纯依靠效率而发生作用的。虽然高额的地租税可以是一种有效率的税收,它也可以被看作是不公平的。

许多选民会认为,土地所有者应该和那些把其金钱投资于其它物品上的人——同样地领取报酬。土地税的拥护者们可以认为,谁也没有权利从大自然所恩赐的石油、矿产或土地的肥力等财富中得到好处。①但是,这些是必须

① 在简短课程中,属于理论探讨的本节可以被略去。

经过辩论和印在投票站来解决的政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