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剥削工人吗

自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的批评家们已经断言:劳动可以有权得到经济的全部果实。社会主义者们说:为什么被认为是一个公平的社会要追求效率呢?如果追求效率单纯地意味着富有的资本家们变为更加富有的话,那么,按照批评者们的意见,劳动受到了剥削。

剥削的概念出自于卡尔·马克思的著作,来源于他的“劳动价值论”。著述于边际生产率理论被发现以前的时代,马克思把剥削定义为一个劳动者对产出量的贡献和他的工资之间的差额。因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创造一切,全部利润、利息、地租都单纯是对劳动者的剥削。

按照现代分配理论,剥削概念听起来像是一个在辩论会中比在经济学课程中要更为有用的一个名词。不过,已故的奥斯卡·兰格,一个著名的波兰

经济学家,他从事于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工作,他试图说明,即使在经济学已经拒绝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之后,剥削继续是一个有用的概念。

兰格争辩道,少数富有的资本家——他们对现有的 GNP 没有多少贡献—

—应该得到 GNP 的很大一部分,这在道德上是不好的。兰格的补救办法是由劳动者拥有资本、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

然后,劳动者会以工资形式,或者以他的财产份额的收入形式,得到全部的国民产品。除此之外,全是剥削。

兰格的剥削的定义在技术上已经远离马克思和其他人所使用的术语①。但是,兰格的论点有一个重要的令人注意之点。他提醒我们;由完全竞争、边际产品对生产要素的定价所决定的收入分配,在道德上和政治上可以是不能接受的。

一种有效率的经济仍然可以存在一条收入的非常不平等的洛伦茨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