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进的个人所得税
4 月曾经一度是最残酷的月份,因为,人们必须为上一年的收入缴纳全
部税款,而在这时钱往往已经被花费掉了。现在,这种 4 月的财政上的痛苦已经被解除了。在整个一年中,雇主们从每次发给的工资中自动地扣除我们必须缴纳给政府的绝大部分。
联邦个人所得税如何发生作用呢?原理是相当简单的(虽然其形式是非常复杂的)。你首先要计算你的收入;再减去规定的扣除量和免除量;然后你就可以按税表计算你的税款。
表 33—3 中的一个简单地实例可以说明这个过程。这些税率反映了在里根总统提议的以及国会在 1981 年通过的 25%的“供给学派的减税”方案之
后于 1984 年生效的税表。
第(1)行表明“调整后的总收入”的不同水平——即家庭所挣的工资、利息、股息和其他收入。
假定我们的家庭是四口之家并减去规定的扣除量,第(2)行便表示应付的税款。注意:对于那些工资收入低于$8750 的家庭来说,其税款事实上是负数,这表明,政府向低收入家庭转移收入。一个有着$8750 收入的家庭将处于“不出不进”之点上,既不缴纳所得税,也不得到收入援助。高于这个不出不进点,“边际税率”或每元增加收入的增加税款是 11%。①然后,赋税就随着收入的增加而迅速增长。的确,当收入高达 1000 万美元时,大约40%将跑到政府那里去。平均税率决不会达到 50%。目前最高的 50%的边际税率远远低于 60 年代末期的 70%或 50 年代初期的 91%的最高点。
第(3)行表明个人所得税实际上累进的程度。年收入为$30000 的家庭比年收入为$20000 的家庭负有较重的负担——前者把收入的 11%用来付税,而后者为 8%。而百万富翁的负担相对说来还要更重一些。
第(4)行记录了在每一收入水平上重要的边际税率。它从贫穷家庭的负10%开始,上升到刚刚进入正赋税体系那些家庭的 11%,然后逐渐增加到 50
%的最高税率。
第(5)行表明“纳税后所剩下的可支配收入”的数量。应该注意,收入多一些总要好一些:即使一个网球名星由于收入的增加而使自己移动到税率较高的等级,这也使她得到较多的收入。使你自己看到,政府决不从增加的每一元中拿走大约五角的税款。在应纳税的收入为$164000 的水平上,对于一对夫妇来说,增加的每一元收入中政府要征取半元;一个单个人将发现这种税率对他来说将发生在$82000 应纳税的收入水平上。
对纳税基础的侵蚀美国所得税在总税收中的比重大于几乎任何的其他国家。这并不是由于我国职业人士和富有的人支付的税率较高;他们一般的纳税额要少于瑞典、英国和其他福利国家的同等实际收入水平的纳税额。这是因为我们的普通公民一般比其他国家的中等阶层以更高的税率纳税。四口之家
的联邦所得税(1984 年)
① 见第 20 章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调整后的总收入 |
个人所得税 |
平均税率百分比 |
边际税率(=对额外 |
纳税后的可支配 |
(在减免和扣除之 |
( 3 )=( 2 )÷ |
收入的征税) |
入( 5 )=( 1 ) |
|
前) |
( 1 ) |
( 2 ) |
||
$3000 |
$-300 |
-10% |
-10% |
$3300 |
8750 |
0 |
0 |
11 |
8750 |
20000 |
1645 |
8.2 |
16 |
18355 |
30000 |
3201 |
10.7 |
22 |
26799 |
50000 |
7660 |
15.3 |
33 |
42340 |
100000 |
23316 |
23.3 |
42 |
76684 |
200000 |
61130 |
30.6 |
50 |
138870 |
500000 |
181100 |
36.2 |
50 |
318900 |
1000000 |
381100 |
38.1 |
50 |
618900 |
10000000 |
3981100 |
39.8 |
50 |
6019000 |
表 33—3 1984 年的联邦个人所得税
这张表表明,在 1984 年,一个四口之家的平均和边际税率,以及税款总额和可支配收入。由于所挣收入的赋税优惠,有孩子的贫穷工人实际上得到一个税收的贴补(这是一个少量的“负所得税”)。收入大约在$8750 左右的家庭将不支付所得税。税率将分级上升,最终人们将增加的每一元中的五角用于支付联邦所得税。[资料来源:国内收入署和J·A,皮切曼的《联邦赋税政策》(布鲁金斯研究所,华盛顿D·C,第四版,1983 年)]
但是,应该注意:我们的赋税制度看上去是极端累进的,具有很高的税
率上限。但实际情况是不同的,因为收入中的许多项目可以逃避纳税。那些轻视这些项目的人把它们称作“漏洞”。对于免于纳税收入的较为中立的说法是“纳税特惠”、“赋税支出”和“对纳税基础的侵蚀。”什么样的收入项目可以不被征税呢?
第一,存在着每人为$1000”的免税额以及各种最低标准的免税额。
第二,也存在着一些非法的逃税——农场主、医生或销售商用伪造的开支帐目进行欺骗。近年来,政府估计应纳税收入的 10%没有上报。
第三,比逃税更加重要的是合法地纳税规避。这之所以可能,是因为议会制定了许多的纳税特惠,使某种收入不上税或者以较低的税率上税。这些项目之多足以填满一本书(它们的确填满了国内收入署法规”)。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免税的利息和社会保险
纳税特惠侵蚀了赋税基础
10 亿 |
||
---|---|---|
1.养老金支付的排除 |
$56.3 |
|
2.对所有者占住弊病抵押利息的扣除 |
25.1 |
|
3.州和地方赋税的扣除(不包括对所有者所占住房的扣除) |
21.6 |
|
4.雇主对医疗费支付的排除 |
20.2 |
|
5.资本收益(除去农业、木材、铁矿和煤) |
15.7 |
|
6.社会保险金的排除 |
13.0 |
|
7.某些慈善捐助的扣除 |
11.1 |
|
8.对消费者贷款利息的扣除 |
10.8 |
|
总额: 前八项 |
$173.8 |
|
全部个人赋税支出 |
$265.7 |
表 33—4 赋税支出(1985 年)
分析家们创造了“赋税支出”一词,用来反映这样一种事实,即国会可以直接地通过填写支票或间接地通过减税来花钱。这张表表明主要的赋税支出。这些数字是通过决定被免除纳税的收入数量并把它们同实际税率相乘而计算出来的。(资料来源:管理与预算局,《美国政府预算,1985 财政年度》)
金,资本收益赋税的低税率,医疗和养老金支付的排除,州和地方赋税支付
的扣除,以及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的过度减免。表 33—4 表明最重要的纳税特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