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之间的赠款

州政府从联邦政府得到的财政援助金,以及地方政府从州政府得到的财政援助金,乃是这两级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

许多公共财政专家觉得,联邦政府比起州和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个更有效率的征税者。在国家一级以下,人们可以通过去别的州或城镇来逃避纳税。极少数人逃离国家以避免纳税。

由于更高的联邦征税效率,联邦政府日益为甚地对各州政府使用一般税收分享和赠款的办法,并且在较小的程度上对地方政府使用同样的办法。

到 1980 年,联邦赠款等于全部州和地方收入的 1/5。有些赠款被指定用于公路、公共福利事业和教育。其他的是无条件赠款。

在罗纳德,里根于 1981 年当选的时候,给予州和城市的联邦援助的迅速增长猛然中止了。他把这些赠款看作是一种公共布施并成功地开展了减少这种支出流的运动。

1980 年以后,给予州和地方的联邦援助实际下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