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的小手工业普遍存在
这时个体经营的手工业,已有车工、皮革工、陶工、冶金工、木工等(《墨子·节用中篇》、《孟子·滕文公上下篇》)。他们把制成品放在“肆”上出卖,即所谓“百工居肆”(《论语·子张篇》)。这些个体手工业者,当时或称为“百工”,或称为“工肆之人”(《墨子·尚贤上篇》)。《孟子》曾说:如果不是“通功易事”,就会使得“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如果有无相通,梓匠(木工)、轮舆(车工)便能得食。又说:农夫“以粟易械器”, 陶(陶工)冶(冶金工)“以其械器易粟”,“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
(《滕文公篇》)。足以说明这时个体手工业者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已很密切, 所有农民所用的铁器、陶器、木器和车辆,都是依靠这些个体手工业者供给的;而个体手工业者也是主要依靠出卖制成品给农民以维持生活的。所以《韩非子》说:“舆人(车工)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亡征篇》)又说:工人造恶劣的器械,“侔农夫之利。”(《五蠹篇》)这时个体手工业者数量一定不少,生产品也一定很多。
这些个体手工业者有时也被官府所雇用,在楚国铜器铭文中常见有所谓“铸客”的,该是这种被雇用的个体手工业者。楚国铜器上常有“铸客为某某为之”的铭刻:
“铸客为王后六室为之。” “铸客为王后七府为之。” “铸客为大后脰官为之。” “铸客为集脰为之。” “铸客为御臸为之。”
这种铭刻和官营手工业任用“冶师”铸造的铜器铭刻不同。“王后六室”
和“王后七府”当是王后所属的官府,“大后脰官”当是太后所属的官府, “集脰”和“御臸”也该是官府名称。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