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的“尽地力之教”
李悝主张“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生产,从而巩固君主政权的经济基础。他指出,在百里见方的范围内,有九万顷土地,除去山川、村落占三分之一以外,有六百万亩耕地(相当于今一百八十万亩)。如果农民“治田勤谨”,精耕细作,每亩可增产粟(小米)三斗(约合今六升)。反之,就会减产三斗,一进一出要相差一百八十万石(约合今三十六万石,《汉书·食货志》),因此他作出三项规定:
①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汉书·食货志》说李悝“尽地力之教”,而《史记·货殖列传》、《平准书》又说李克”尽地力”。因此崔适《史记探源》断定李克是李悝异名,悝、克一声之转。近人多信从其说,常把李克的言论作为李悝的主张。细加考核,知其说不确。《货殖列传》、《平准书》“李克”当为“李悝”之误。《汉书·古今人表》列李悝于第三等,李克为第四等,作为两人,是不错的。李悝是法家, 而李克乃子夏弟子,是儒家。《汉书·艺文志》有《李子》三十二篇列于法家之首,说:“名悝,相魏文侯,富国强兵。”又有《李克》七篇列于儒家,说是“子夏弟子,为魏文侯相。”李悝初为上地守,曾为秦所败,又曾大败秦人,见《韩非子·内储说上篇》和《外储说左上篇》,后为魏文侯相。李克是魏文侯时所属中山之相。《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篇》记翟黄对田子方说:“得中山,忧欲治之,臣荐李克而中山治。”《史记·魏世家》记翟黄对李克说:“中山已拔,无使守之,臣进先生。”《说苑·臣术篇》同。
《吕氏春秋·适威篇》载:“魏武侯之居中山也,问于李克曰:吴之所以亡者何也?”高注以为是武侯分封于中山之时。《淮南子·道应篇》作“魏武侯问于李克”,高注:“李克,武侯之相。”也是指武侯分封中山时的相。战国史料上未见有李克为魏文侯相之说,《汉书·艺文志》说李克“为魏文侯相”,当是“为魏武侯相”之误。《吕氏春秋》、《韩非子》等书记李悝和李克两人事,区别清楚,不相混淆,两人的主张也不相同。《韩非子·难二篇》说:“李克(今本误作‘李兑’,从孙诒让说改正)治中山,苦陉令上计而入多。李克曰:语言辨,听之说,不度于义,谓之窕言。无山林泽谷之利而入多者,谓之窕货。君子不听窕言,不受窕货,子姑免矣。”这是根据《李克》书的,《文选·魏都赋》刘逵注引《李克》书说:“言语辩聪之说而不度于义者,谓之胶言。”“胶言”即是“窕言”。韩非曾发表很多议论,驳斥李克之说,认为“人事”、“天功”都能够使得“入多”,“非山林泽谷之利也”;并且指出李克之说是“无术之言也”。如果李克即是李悝的话,李悝主张“尽地力”,正是极力鼓吹通过“人事”谋求“入多”的, 不可能发表这样的见解的。同时韩非的评论也不对头了。
(一)“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史记》、
《通典·食货二·水利田》)。就是说,同时播种稷(小米)、黍(黍子)、麦、菽(大豆)、麻(麻所结的实),以防某种作物发生灾害。这是主张同时杂种各种粮食作物,怕种单一的粮食作物遇到灾害就难以补救。
(二)“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谓促遽之甚,恐为风雨损也)”
(《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史记》、《通典·食货二·水利田》)。就是说,要促使农民努力耕作、勤于除草,收获时要加紧抢收,如同防止强盗来抢劫那样,以防备风雨对庄稼的损害。
(三)“还(环)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果树的果实)蓏(瓜类植物的果实),殖于疆埸”(《通典·食货二·水利田》)。这是说,住宅周围要栽树种桑,菜园里要多种蔬菜,田地之间的梗子上也要利用空隙多种瓜果。就是要充分利用空闲的土地,扩大农副业的生产。
魏国人口密度较高,地少人多。李悝在“尽地力之教”中作出这样的规定,是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的,是根据当时农民生产的经验而制定的。目的在于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扩大田租收入,进而使得国家富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