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商君书》代表的战国晚期卫鞅一派法家思想
进步的历史观
《商君书》不是一人或一时的著作,它是卫秧学派著作的汇编性质,成书时间已在公元前二六○年长平之战以后。到战国末年它在社会上已很流行,韩非曾说:“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韩非子·五蠹篇》)
《商君书》所反映的历史观,比《史记·商君列传》所载卫鞅和甘龙、杜挚等人辩论时发表的理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它认为,在太古的昊英之世, 即原始社会早期,人们只能靠伐木和狩猎来生活;到了神农之世,即原始社会末期,人们开始从事农业和纺织,不用刑罚就可以治理,不用战争而可以推选出首领。到了黄帝之时,即进入阶级社会,开始出现“以强胜弱,以众暴寡”的局面,这样就需要“作君臣之义”,“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就是建立国家机构,对内使用刑罚,对外使用军队(《商君书·画策篇》)。用这种进步的历史观,来论证实行变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主张“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商君书·壹言篇》)。既反对复古,又反对安于现状,主张积极地向前看,这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