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横行

这时,由于商业的发展、货币的广泛流通,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对小农经济的侵蚀作用也发生了。商人一方面对农民作不等价的交换,从而盘剥农民,弄得“农民解冻而耕,暴(曝)背而耨,无积粟之实”,而商人“无把铫推耨之劳,而有积粟之实”(《战国策·秦策四》顿弱说秦王语)。所以《荀子》认为“工商众则国贫”(《富国篇》),主张“省工贾,众农夫”

(《君道篇》)。《韩非子》也认为工商之民“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 主张“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五蠹篇》),反对“綦组、锦绣、刻画为未作者富”(《诡使篇》)。商人另一方面又趁农民穷困,进行高利贷剥削。社会上贫富悬殊的现象逐渐严重起来,那些富商大贾家产巨万,而一般穷困的人借债度日,即所谓“行贷而食人”(《荀子·儒效篇》)。

同样的,地主、官僚一方面向农民征收高额租税;另一方面也趁农民穷困放高利贷。孟轲在分析实物地租中定租制(即当时所谓“贡”)的弊害时, 曾说:当时农民遇到荒年连再生产的肥料都不够,偏要按定额多少收租,农民终年勤劳连父母都养不活,“又称贷而益之”,迫使一家老小抛尸露骨干山沟之中(《孟子·滕文公上篇》)。所指的就是这种情况。齐湣王的相国孟尝君田文,就是一个大高利贷者,他曾在封邑薛地大放高利贷,一次就收到“息钱十万”(《史记·孟尝君列传》)。

按照《秦律》规定,官府的资金,官吏不能私自借用,“府中公金钱, 私贷用之,与盗同罪”。还规定:百姓向官府借债到期不能归还的,如同缴不出赎罪金一样,必须到官府服劳役抵偿,每服役一天折合八钱;吃官家饭而服役的,每天折合六钱。

高利贷的横行,不但严重剥削贫苦农民,还引起农村经济的分解,造成大量的农民流亡,所谓“息愈多,急即以逃亡”(《史记·孟尝君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