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加强中央集权按“法度”统治

《经法》的《六分篇》,把君臣关系区别为六种“顺”和“逆”的类型。“六顺”中以“臣楅(辐)属”的一种最为顺当,就是说君主好比毂(车轮中心圆木),群臣好比周围的辐凑集在中心的“毂”上一起运转,这是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体制的形象化。它认为,能够做到这点就可以“王”,也就是可以建成统一的王朝。它主张“君臣不失其立(位),士不失其处,任能

毋过其所长”(《经法·四度篇》),要做到“臣肃敬”,“下比顺”,就可以“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敌”,从而达到“王天下”的目的(《经法·六分篇》)。它还主张用审核“形名”的办法来识别和清除坏人,就是用法令所规定的“名”,考核臣下的“形”,用来判断臣下的顺逆,处以生杀赏罚, 从而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他们说:“刑(形)名已定,逆顺有立(位), 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经法·约论篇》)黄老学派这种审核“形名”的办法,曾为申不害、韩非等法家所吸收和采用。

《经法》作者把事物自然发展规律叫做“道”,因而十分强调“执道” 的重要性,认为执政者必须是“执道者”。因为执政者必须按“法度”进行治理,“法度者,正(政)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经法·君正篇》)。“法度”是必须据“道”来制定的,因而提出了“道生法”的主张,认为“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经法·道法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