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礼和墓葬制度
这时对丧礼是很重视的。例如秦昭王去世,孝文王继立,“尊唐八子(孝文王母,先于秦昭王去世)为唐太后,而合其葬于先王(以唐太后和秦昭王合葬),韩王衰绖入吊祠,诸侯皆使其将相来吊祠,视丧事”(《史记·秦本纪》)。不但国君这样重视丧礼,一般官僚同样重视丧葬礼仪,我们从各地发掘的战国墓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点。
这时墓葬制度有一定的改革,以适应等级制度的需要。不但陪葬品有等级的区别,而且墓的外观也开始有等级。古时的墓葬是“不封不树”的(《易·系辞传》)。孔丘把父母亲合葬于防,他说“古也墓而不坟”,只是因为他经常在外游历,为了便于识别,“于是封之,崇四尺”(《礼记·檀弓》)。到战国时代,一般墓葬都堆成高丘,或种有树木。秦国卫鞅变法,规定“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商君书·境内篇》)。大体上爵位等级越高, 墓的丘陵就筑得越高,种树也越多。因此,战国时赵肃侯、秦惠王、秦武王、秦孝文王的墓开始称“陵”。从此帝王的墓就一概称为“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