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园和果园的经营

栽培漆树在我国有悠久历史。《诗经·鄘风·定之方中》就讲到种植漆树及其他树木,以供制作琴瑟之用;《唐风·山有枢》谈到“山有漆”,《秦

风·车邻》又谈到“阪有漆”,说明中原的卫国、西北的晋国和西面的秦国, 在春秋前期都有漆树的栽培。战国时代随着经济的发展,漆器需要的增多, 中原地区漆树的栽培大为推广。《禹贡》说兖州“厥贡漆丝”,豫州“厥贡漆枲◻纻”,在兖豫两州的贡品中都以漆居首位。因为这时对漆的需要十分殷切,他们用大量精美漆器来代替青铜器使用。楚国西部种植有连片的漆林

①,近年从楚墓中出土的漆器,种类繁多,应用极广,包括家具、卧具、容器、

饰物、玩物、妆具、乐器、兵器、葬具以及镇墓兽等,甚至陶器、铜器也附饰有漆。

这时民间已有较多的漆园,因此各国政府已开始对漆园征税。《周礼·地官·载师》说:“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一般“园廛”只征收“二十而一”的税,只有漆园的税较重,要征收其收获的四分之一,该是由于漆园获利较多的缘故。同时统治者还有直接经营漆园的。例如庄周“尝为蒙漆园吏”(《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这个蒙(今河南商丘东北)的漆园当是宋国政府所经营的,所谓“漆园吏”当即管理漆园的官吏。《秦律杂抄》规定,当漆园评比为下等时,漆园主管和当地县令、丞和佐,都要处罚。可知秦国设有不少官管漆园。当时不仅漆器是市上的商品,而且漆已和丝一样成为市场上一种主要的流通商品。“乐观时变”的投机大商人白圭, 就采用“岁熟取谷,予之丝、漆”的办法,把漆、丝和主要农产品谷子同样作为囤积投机的对象。

战国时代随着经济生活的进步,果园也己成为一种重要生产事业。《禹贡》记载扬州“厥包橘、抽”。属于长江下游及东方沿海的扬州地区以出产橘、抽著名。《考工记》说:“橘逾淮而北为枳。”当时淮水以南产橘,而淮水以北产枳。实际上,当时荆州地区同样以出产橘、柚著名。纵横家所编造的苏秦对赵王的游说辞:“大王诚能听臣,⋯⋯楚必致橘、抽云梦之地。”

(《战国策·赵策一》。《史记·苏秦列传》作“楚必致橘、袖之园”)可知云梦泽(今洞庭湖以北地区)一带有很多“橘、柚之园”,是楚国的一种重要生产事业。《吕氏春秋·本味篇》讲到“果之美者”,“江浦之橘,云梦之柚”。正因为长江流域的橘和云梦泽的柚,是当时水果中最美味的,运销到中原地区,因而这种果园特别受到重视,得到了发展。

这时果树的栽培,南方主要是橘、柚,北方主要是枣、栗。纵横家所编造苏秦对燕君的游说辞,说燕“北有枣、栗之利,民虽不由田作,枣、栗之实足食于民矣”(《战国策·燕策一》,《史记·苏秦列传》同)。可知这时燕国种植枣、栗的园林很多,所出产的枣子、栗子是很丰硕的。

① 参见曹金柱《中国古代的漆树地理分布》,《陕西生漆》一九七九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