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道家学说作为理论依据

《经法》作者认为要达到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需要采取“虚静”的政治原则。“执道者”从思维到行动,采取“虚静”的原则,就可以排除主观成见,“虚静公正”地观察事物,看清事物的真象,不为假象所迷惑,使认识达到“神明”的境界,这样行动就有正确方向,就可以奋发图强。所以说: “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运用“虚静”的原则去执行法令,就可以做到“去私而立公”,分清是非,做好审核“形名”的工作,达到法治的目的。所以说:“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以听,以法为符。”(《经法·名理篇》)。

黄老学派不但把《老子》“虚静”的原则加以改造,用来达到法治的目的;而且把《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加以改造,用来作为他们制定策略的理论依据。他们认为,事物发展到了极端就要走向它的反面,“极而反,盛而衰, 天地之道也,人之李(理)也”(《经法·四度篇》)。事物的发展变化有个自然的“度”,行动符合“度”,就符合于“天道”,这叫做“天当”。每种事物的功能作用都有个客观的极限,这叫做“天极”。“圣人”就必须“能尽天极,能用天当”。如果“过极失当,天将降央(殃)”,就是说将要受到违反自然规律的惩罚。他们把过度使用民力作为“五逆”之一,认为这样会迫使人民“流之四方”,造成国家危亡(《经法·国次篇》)。他们还说:“举事毋阳察(蔡),力地毋阴敝。阴敝者土芒(荒),阳察者夺光。”

(《十大经·观篇》)就是说:举办大事不要使得天的“阳”有所损伤,尽力于土地不要使得“地”的“阴”有所破坏,地的“阴”破坏就会使土地荒芜,天的“阳”损伤就会夺去阳光。战国时代农家之学,用阴阳学说解释农业生产,“阳”是指农作物从天上吸取阳光,“阴”是指农作物从地下吸取水分和肥力。他们认为在农业生产中过分使用土地的肥力来增加生产,就会走向反面,造成土地肥力衰败而减产,这是有一定的科学根据的(参看第二章第五节的“农业科学的兴起”。他们说:“人强胜天,慎辟(避)勿当; 天反胜人,因与俱行。”(《经法·国次篇》)就是说,当人的能力强大能够胜天的时候,要谨慎地防止过度,避免违反自然规律;当自然力量反而胜过人的时候,要顺着自然规律去行事。他们还说:“不循天常,不节民力,

周迁而无功。”(《经法·约论篇》)“天常”,就是《荀子》所说的“天行有常”。这就是说,“不节民力”就违反自然规律,因而就不能成功。这样就为他们所制定的缓和社会矛盾的政策提供了哲学上的理论根据。黄老学派这种重视自然规律的思想,对荀子、韩非都发生了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