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纪年》和校正《史记》东方六国纪年的考订

《史记·六国年表》所载东方六国君主的世次年代,有很多错乱,西晋初年汲县魏墓出土的竹简中,有一部魏国的编年史,叙述夏、商、西周、春秋的晋国和战国的魏国吏事,到魏襄王二十年(公元前二九九年)为止,整理者定名为《竹书纪年》。此中所记战国史事,不但可以补充《史记》的不足,而且能够用来纠正《史记》所载东方六国纪年的错乱。不幸原书宋代已经散失,今本《竹书纪年》出于后人重编,有许多错误。清代以来学者曾依据宋以前人所引用的《古本竹书纪年》加以编辑考订,尚不免有脱误。历来学者依据《古本竹书纪年》来纠正《史记》所载六国纪年的错误,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考订还不够完善,有待于我们作进一步的细密考订。

用《古本竹书纪年》来纠正《史记》中六国纪年的错乱,魏惠王的年世是个关键问题。《史记》称魏惠王三十六年卒,惠王子襄王十六年卒,襄王子哀王二十三年卒。前人根据《古本竹书纪年》(以下简称《纪年》),认为魏惠王三十六年没有死,只是改元又称一年,又十六年而死。只要把《史

记》中魏襄王的年世改作魏惠王改元后的年世,把魏哀王的年世改作魏襄王的年世,问题就解决了。可是实际上,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我们把《纪年》和《史记》所载魏武侯和魏惠王时的大事加以对勘,便发现两书所记大事的年代都相差一年或两年,而年代相同的一件也没有。相差两年都是战争,战争是可以连续两年的,但是像秦封商君和鲁、卫、宋、郑四国之君来魏朝见, 是不可能跨年度的。特别要指出,《史记·六国年表》记秦献公十六年(公元前三六九年)日蚀,此年按《史记》是魏惠王二年,而《纪年》(《开元占经》卷一○一所引)称秦惠王元年“昼晦”,“昼晦”就是日蚀。查公元前三六九年西历四月十一日确是日有环食。据此可知《史记》魏惠王纪元误上了一年,该是魏惠王于三十六年改元又称一年,未逾年改元,惠王未改元前实只三十五年,《史记》误以惠王三十六卒,于是惠王改元以前的年世误多一年,因而惠王纪元误上了一年,连带魏文侯、魏武侯纪元都误上了一年。虽然只有一年之差,但是对于改正《史记》中东方六国纪年的错误,牵连很大。

《史记》所载田齐君主世系和年代的错误是较多的,我们可以据《田世家·索隐》、《魏世家·索隐》、《孟尝君列传·索隐》等所引《竹书纪年》加以校正。《庄子·肢箧篇》谓“田成子(即田常)弑齐君,十二世有齐国”, 而《史记》所载,田常以后,经襄子盘、庄子白、太公和、桓公午、威王因齐、宣王辟疆(疆)、滑王地、襄王法章,到王建被灭,只有十世。以《纪年》和《史记》比勘,可知庄子白以后脱去悼子一世,太公和(即田和)以后又脱去侯刻一世。《史记》谓桓公“六年卒”,而《田世家·索隐》说:

《纪年》“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后威王始见”,可知《史记》所说桓公六年卒,“六”为“十八”二字之误。《史记》从田和以后,既脱去侯刻一世九年,又误桓公十八年为六年,短少十二年,以致误把威王的年世移前二十一年,同时把宣王和湣王的年世都依次移前,于是《史记》所载历史事件,都和齐威王、宣王、湣王的年世不相符合。最显著的例子是,《孟子》和《战国策》等书都说齐宣王乘燕王哙传位给相国子之后所引起的内乱, 派遣匡章统率大军攻破燕国,而《史记·六国年表》把此事记在周赧王元年, 即齐湣王十年,可知《史记》所记宣王和湣王的年世必然有误。据《盂尝君列传·索隐》所引《纪年》,梁惠王后元十五年齐威王薨,可知齐宣王元年在周慎靓王二年(公元前三一九年),周赧王元年(公元前三一四年)齐伐破燕,正当齐宣王六年,正和《盂子》、《战国策》等书所记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