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卿分晋及其改革

春秋晚期,晋国的六卿赵氏、魏氏、韩氏、知氏、范氏和中行氏瓜分了晋国,取得了政权。晋平公时,范宣子执政,驱逐了栾盈,接着平定了栾盈潜回曲沃(今山西闻喜西北)发动的叛乱。后来韩宣子执政,“六卿以法诛公族祁氏、羊舌氏”(《史记·赵世家》)。接着魏献子执政,分祁氏地为七县,羊舌氏地为三县,进一步推行县制。公元前五一三年赵简子、中行寅“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把范宣子所作刑书,铸造在铁鼎上公布,这是政治上的重大改革措施。

与此同时,晋国六卿进行了经济改革,各自废除了“步百为亩”的井田制,代之以扩大的田亩制和地税制。根据近年出土的竹简《孙子兵法·吴问篇》,范氏、中行氏采用最小亩制,以一百六十步为亩;知氏以一百八十步为亩;韩氏、魏氏采用大亩制,以二百步为亩;而赵氏采用最大亩制,以二百四十步为亩。同时,赵氏“公无税焉”,不按亩征税,其余五卿都“伍税

之”,采用按五分抽一的税制。六卿这样不同程度地扩大亩制,破除“步百为亩”的井田制,势必推广开辟井田原来的封疆阡陌,这是废除井田制的一场深刻的经济改革。赵氏的亩制最大,又不征收地税,孙武认为可以“富民”, 因而可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因此孙武认为实行最小亩制的范氏、中行氏先亡, 其次知氏亡,再次韩氏、魏氏亡,只有赵氏得到成功,“晋国归焉”。后来社会历史的发展,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只是韩氏、魏氏没有亡,而造成了“三家分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