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对巴蜀的羁縻政策

秦兼并巴、蜀之后,因为少数族的统治者在当地还有一定的号召力,采用了羁縻政策。秦虽然在进攻中杀了蜀王,俘虏了巴王,也还改封蜀王子弟为“侯”,改封巴的原来统治者为“君长”。在设置巴郡的同时,仍然保留“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后汉书·巴郡南蛮传》)。也还继续保留蜀为属国,“贬蜀王更号为侯,而使陈庄相蜀”(《史记·张仪列传》);同时“以张若为蜀国守”,“移秦民万家实之”,因为“戎伯尚强”(《华阳国志·蜀志》)。公元前三一四年秦惠王封公子通为蜀侯(《史记·秦本纪》;

《六国年表》记在次年,作公子繇通;《华阳国志》作公子通国),公子通当即蜀王之子而非秦王子弟。③尽管秦派遣蜀相和蜀国守,蜀还是不断发生内乱。公元前三一一年“丹、犁臣蜀,相壮杀蜀侯来降”(《史记·秦本纪》)

①。丹、犁是蜀西南的部族,这时臣服于蜀侯,说明蜀侯还在扩大其势力。蜀

相陈壮把蜀侯杀死,该是与蜀侯发生冲突的结果。次年秦武王为了安定蜀地, 又派甘茂等人伐蜀,杀死陈壮,又讨伐丹、犁。公元前三○八年秦武王又封子煇为蜀侯,子煇也该是原来蜀侯的子弟。公元前三○一年秦昭王又派司马错入蜀,迫使蜀侯煇自杀,并杀其臣郎中令婴等二十七人。②次年秦昭王又封

① 苴与巴同为蜀附近小国。苴侯居于葭萌,在今四川剑阁东北。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以为苴即褒, 在今陕西汉中西北,不确。直当即■,春秋早期已存在,传世有铜器,现藏上海博物馆,详见马承源主编

《商周青铜器铭文选》六○三至六○五页。“■”即《说文》“耡”,《说文》云:“蜀地也。”《集韵》谓“■,乡名,在临邛”。临邛今四川邛崃。“苴”、“■”原为一声之转。

② 《史记·秦本纪》、《张仪列传》和《战国策·秦策一》皆谓司马错代灭蜀,扬雄《蜀王本纪》称张仪代灭蜀,《华阳国志》称张仪、司马错代灭蜀,当以《秦本纪》等所 记为是。

③ 《史记·张仪列传》说:“遂定蜀,贬蜀王更号为侯,而使陈庄相蜀。蜀既属, 秦益强富厚。”《战国策·秦策一》有大体相同的记载,也说:“蜀主更号为侯。”日本泷 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根据《秦策一》和《张仪列传》,推断秦所封蜀侯是原来蜀王子弟而非秦王子弟,蒙文通《巴蜀史的问题》(《四川大学学报》一九五九年第五期),也有同样见解,并进一步作了分析,认为从《史记·秦本纪》看来,秦所封蜀侯好像是秦王之子,但是秦武王无子,秦武王所封蜀侯煇不可能是武王之子。秦昭王年十九而立, 昭王四年出生长子(即后来秦孝文王),其次子最早生于昭王五年或六年,因此秦昭王在七年所封的蜀侯绾也不可能是昭王之子。秦昭王的同母弟也只封到“君”(如高陵君、泾阳君),如果绾是秦王子弟也不可能封“侯”。这个分析是正确的。

① 《华阳国志》说:“陈壮反,杀蜀侯通国。秦遣庶长甘茂、张仪、司马错代蜀,诛陈壮。”这时陈壮因

和蜀侯发生冲突,把蜀侯杀死,实际上并不是反叛秦国,只是没有秦王的命令而擅自杀死蜀侯,则有叛王之罪。

② 《华阳国志》说:“赧王十四年蜀侯煇祭山川,献馈于秦孝文王(当作秦昭王)。煇后母害其宠,加毒以进王。王将尝之,后母曰:‘馈从二千里来,当试之。,工与近臣,近臣即毙。文正大怒,遣司马错赐剑,使自裁。”《史记·秦本纪》说:秦昭王六年“蜀侯■反,司马错定蜀。”秦昭王六年正当周赧王十四年。《华阳国志》所记有些不近情理。既然■的后母在■进献给秦王的祭品中加毒,当秦王将尝时,煇的后母又怎么可能当面向秦王作出“当试”的建议呢?

煇的儿子绾为蜀侯。公元前二八五年秦怀疑蜀侯绾反叛,把他杀死,从此只派张若为蜀守,设置蜀郡(《华阳国志·蜀志》)。秦先后杀死了三个蜀侯, 才巩固了对蜀的统治。

秦灭巴蜀后,在巴蜀进行改革,实行优待征收赋税制度,规定巴族人民相当于不更的爵位,用土产的布和鸡羽纳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