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战胜自然的思想

在荀子的著作中,《天论篇》是非常杰出的。荀子认为天的变化是自然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是有规律的,所谓“天行有常”。日月星辰的运行, 春夏秋冬四季的更替,无论禹的时候还是桀的时候都是相同的,天不会因人们厌恶冷天而取消冬令,地也不会因人们厌恶辽远而缩小地面。日蚀月蚀的出现、风雨的失调、怪星的偶或出现,是世代常有的事。在种种自然的变化中,万物是各得其“和”以生的,各得其“养”以成的,因为人们看不见它们行事,而只见其成功,就称之为“神”。这个神不是指鬼神,而是指自然界变化的规律。

荀子对自然界有比较正确的理解,他进一步认为人类社会的贫、病、祸、凶不是出于什么天意,而是由人自己来决定的。他说:务农而节用,天不能使他穷;营养足而适时的运动,天不能使他病;循着道而没有差失,天不能给予他祸害。他又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也就是说:“天”的“时”和“地”的“财”是需要“人”的“治”来利用它的。他又认为人的好、恶、喜、怒、哀、乐,是由于“形具而神生”,也就是说:人的精神活动是由于形体的物质存在而产生的,而形体是由自然所产生的。因而荀子把人类的情欲称为“天情”,把耳、目、鼻、口和形体称为“天官”,把指挥五官的心称为“天君”,把人类利用自然界万物来养活自己称为“天养”, 把顺应人类生理需要就会使人得到幸福、违反人类生理需要就会使人遭到祸害的法则称为“天政”。荀子认为,人们如果能够“清其天君”——使心保持清醒,“正其天官”——正确地发挥五官的职能,“备其天养”——充分利用自然的供养,“顺其天政”——顺应按照人类生理需要而生活的法则, “养其天情”——正常表达自己的情感,人类的自然功能和需要就得到了保全。这样便明确了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于是,天地就尽其职守,万物都能为人役使。

荀子肯定“天”是自然的天,物质的天,完全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变化, 与人类社会的治乱毫无关系。这种“天人相分论”,第一次把天与人、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区分开来,作出符合于当时生产力和科学水平的唯物主义的解释。他强调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主张“制天命而用之”(掌握自然的变化规律而利用它),这是光辉的人定胜天思想。但

是,荀子这个“天人相分论”有它的局限性,他否定了探索自然规律的必要性,认为“圣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篇》);人类对于天地万物,“不务说其所以然,而致善用其材”(《荀子·君道篇》)。这样不要求探索自然规律而只讲求对自然的利用,就不可能掌握自然规律而加以充分利用,对自然的利用也只能限于非常狭小的范围之内,这就大大限制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