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维护爵秩等级
战国时代的法律是确认并维护爵秩等级的。秦国在卫鞅变法时颁布的变法令,就“明卑尊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奴隶)、衣服,以家次”(《史记·商君列传》)。李悝在《法经》中对于尊卑爵秩等级及其占有的田宅、奴隶等特权,也是有规定的,超出这个规定叫做“逾制”,在
《法经》的《杂律》中就有严禁“逾制”的法律条文。
战国时取得爵位的官僚和地主,实际上已成为一个特权阶层。不过,他们只占有土地和庶子,至多有“衣食租税”的食邑,不掌握食邑的政权和兵权。爵位和封君一般不是世袭的,偶或有世袭,也传不长。这样根据军功规定尊卑爵秩的等级,是对过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的否定,反映了地主阶级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这种再分配是不断进行的。当时地主阶级通过立军功受爵赏、凭游说做大官和买卖土地等手段,对财产和权力不断进行再分配。
① 例如《秦律·游士律》:“有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同犯一罪,因爵位高低而判刑不同。
① 日本西 定主著《中国古代帝国之形成与构造——二十等爵之研究》一书(一九六一年日文版),对此有详细论述。
爵位 | 《商君书·境内篇》 | 《汉旧仪》 | 刘劭《爵制》 | 《 汉书》颜师古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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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士 | 军爵,自一级以下至小夫, 命曰校、徒、操、士。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宙,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 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 事也,随而养之。 |
公士,一爵。赐一级,为公士。谓为国君列士也。 | 一爵曰公士者,步卒之有爵为公士者。 | 言有爵命,异于 士卒,故称公士也。 |
上造 | 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 就为上造也。 | 上造,二爵。赐爵二级,为上造。上造,乘兵车也。 | 二爵曰上造。造, 成也。古者成土升于司徒曰造士。虽依此名,皆步卒也。 | 造,成也,言有成命于 上也。 |
簪褭 | 故爵上造,就为簪褭。 | 簪褭,三爵。赐爵三级,为簪褭。 | 三爵曰簪褭。御驷马者。要褭,古之名马也。驾驷马者, 其形似簪,故曰簪褭也。 | 以组带马 曰褭;簪褭者, 言饰此 马也。 |
不更 | 公爵,自二级以上至不更, 命曰卒。故爵簪褭,就为不更。 | 不更,四爵。赐爵四级,为不更。不更主一车四马。 | 四爵曰不更。不更者为车右,不复与凡更卒同也。 | 言不豫更卒之事也。 |
大夫 | 故爵不更,就为大夫。爵吏而为具尉,则赐虏六,加五千六百。 | 大夫,五爵。赐爵五级,为大夫。大夫主一车,属三十 六人。 |
五爵曰大夫。大夫者,在车左者也。 | 列位从大夫。 |
官大夫 | 爵大夫而为国治,就为官大夫。 | 官大夫,六爵。赐爵六级,为官大夫。官大夫领车马(1)。 | 六爵为官大夫,七爵为公大夫,八爵为公乘,九爵为五大夫,皆 | 加官, 公者, 示稍尊也。 |
爵位 | 《商君书·境内篇》 | 《汉旧仪》 | 刘劭《爵制》 | 《汉书》颜师古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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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夫 | 故爵官大夫,就为公大夫。 | 公大夫,七爵。赐爵七级,为公大夫。公大夫领行伍兵。 | (接上)军吏也。吏民爵下得过公乘者,得贯与子若同产(2)。然则公乘者, 军吏之爵最高者也。虽非临战,得公卒车,故曰公 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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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乘 | 故爵公大大,就为公乘。 | 公乘,八爵。赐爵八级,为公乘。与国君同车。 | 言其得乘公家之车也。 | |
五大夫 | 故爵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 | 五大夫,九爵。赐爵九级,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者,为官长、将率。秦制,爵等,生以为禄位,死以为号 谥。 |
大夫之尊也。 | |
左庶长 | 故爵五大夫,就为大庶长。 | 左庶长,十爵。 | 十爵为左庶长。 | 庶长言为众列之长也。 |
右庶长 | 右庶长,十一爵。 | 十一爵为右庶长 | ||
左更 | 故大庶长,就为左更。 | 左更,十二爵。 | 十二爵为左更。 | 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也。 |
中更 | 中更,十三爵。 | 十三爵为中更。 | ||
右更 | 右更,十四爵 | 十四爵为右更 | ||
少上造 | 少上造,十五爵。 | 十五爵为少上造 | 言皆主上造之士也。 | |
大上造 | 故四更也,就为大良造。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 税三百家(3)。 |
大上造,为十六爵。 | 十六爵为大上造 | |
驷车庶长 | 驷车庶长,十七爵。 | 十七爵为驷车庶长。 | 言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也。 | |
大庶长 | 大庶长,十八爵。 | 十八爵为大庶长。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皆卿大夫,皆军将也。所将皆庶人更卒也,故以庶更为名。大庶长即大将军也,左右 庶长即左右偏裨将军也。 |
又更尊也。 |
续上表
爵位 | 《商君书·境内篇》 | 《汉旧仪》 | 刘劭《爵制》 | 《汉书》颜师古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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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侯 | 关内侯,十九爵。 | 十九爵为关内侯。 | 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 | |
列侯 | 列侯, 二十爵。 | 二十爵为列侯。 | 言其爵位, 上通于天子。 | |
一九七四年版)订补。 |